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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移工名額倍增至1.2萬人 放寬農糧作物、林業申請 家庭農場調高核配本外勞1比1

勞動部日昨預告調整聘僱移工資格,將農業移工開放名額從6,000人大幅倍增至1.2萬人,並放寬蔬菜、果樹、種苗、花卉、雜糧、特作、溫室設施作物及林業等產業類別均可申請;除了農會外展服務聘僱移工核配比例本、外勞維持1比1,現調高10人以下小型農民、農民團體核配比例,可聘僱移工從35%提高為本、外勞1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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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食勿進!養豬場生物安全不只人、車、器械把關 沒煮熟肉食應禁入

非洲豬瘟肉品已流入臺灣市面,邊境防線被突破後,防疫範圍重新調整,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啟動走私肉品流向調查,並全面查核廚餘養豬場的廚餘蒸煮設備,這些越南肉製品的消費者應該會以外籍移工為主,專家提醒僱用外籍移工的畜牧場場主要關心員工飲食習慣,不要將沒煮熟的肉製品帶進場內烹調,以免防疫出現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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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試辦農業移工核配比放寬 畜牧業獲配最多名額

農糧與養殖漁業的外籍移工聘僱條件將放寬,只要本國籍勞工及農保自家工加起來有3名,就可申請1名外籍移工,輔導處長陳俊言說,「這是很大的開放」,就等勞動部的行政程序完成後,即可實施。同時,各新增試辦產業別中,以畜牧業分配到的600名上限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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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外籍漁工薪資遭苛扣,漁業署擬要求船東透過公營行庫匯款

黃鴻燕表示,針對外籍漁工權益保障,已請專家學者研究法規,並與公民團體對話,漁業署會將相關建議納入檢討,評估建議可行性,滾動調整納入制度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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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團體盼廢除境外聘僱,落實漁工勞動權益

黃維琛表示,農委會相關管理制度對比到勞基法,管制更為周延,機制不比勞基法差,如境外聘僱漁工需要許可,違反規定可處以5萬至25萬元的罰鍰,且收回經營者的漁業執照1年以下,金額雖然不是很高,但收回執照的處置還是能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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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流汗而不血汗?漁業署將致力保障外籍漁工權益朝符合勞基法邁進

這幾年臺灣外籍漁工人權問題在國內外受到關注,國內捕撈漁業聘請外籍漁工分為境內聘僱及境外聘僱,前者多從事沿近海漁業,後者則是以遠洋漁業為主。由於聘請程序差異,直接影響勞動主管機關及勞動法規的保障,現階段境外聘僱的外籍漁工勞動權益尚無法受到國內《勞動基準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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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洋漁船勞動條件待改進,臺灣受關注。漁業署:已制定相關規範,致力提高外籍船員待遇

位於美國的蒙特利灣水族館(Monterey Bay Aquarium)2月發佈「海鮮奴工風險工具(Seafood Slavery Risk Tool)」網站,幫助消費者或海產業者查詢其所購買或進貨的海鮮是否可能由受虐勞工、非法移工或是被迫害的童工在惡劣海上環境中捕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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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解農業缺工,農委會擴大招募技術服務團

農業缺工問題嚴重,農委會祭出多項措施,近日與勞動部討論是否可在特定縣市試辦,開放外籍移工假日到農田打工,並擴大招募農業技術團,研發小型機械,另鎖定東南亞1,800名僑生,媒合他們假日到農場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