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野生動物保育法
終結25年緩衝! 元旦起全面禁售象牙 違者重罰150萬元
109年1月1日起,臺灣正式終結現行的「庫存象牙或象牙加工品」買賣許可,全面禁止象牙製品買賣,違法交易象牙或象牙製品,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可潛100公尺的海龜被關在1公尺養殖池,動社批大義宮虐待海龜
澎湖大義宮飼養8隻海龜,但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下稱動社)批評,大義宮地下室養殖池空間狹小,可以潛100公尺的海龜被迫生活在不到1公尺水深,只能互相堆疊,不見天日;民眾任意丟擲錢幣許願,更導致養殖池重金屬含量高出其他養殖池四倍。動社呼籲,大義宮海龜展示許可11月底到期,主管機關應介入調查,環境改善前不要核發許可。
臺灣獼猴保育等級調降,人猴互動該如何調適?
林務局強調,猴子侵害農作物和調降保育等級沒有關係,原先補助農民設置防猴網、電網等等,相關防治資材與設備都會持續補助。未來也會加強製作宣導資料、圖卡,利用臉書、網路讓大眾知道遇到獼猴時該如何面對,確定降級後,也會請各地方政府舉辦宣導會說明。
10位專職照護7,741隻野生動物, 保育收容錢少事多誰人知?
目前全臺6個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及急救站,總共需收容照養7,741隻不同種類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專職人員卻只有10位,而且預算還逐年遞減,亟需大家重視。農傳媒整理與分析野保收容體系現況,希望喚起大眾的關注,也為辛苦的工作人員加油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