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有機農業促進法
有機農產品發展農產加工,不僅能提高附加價值,銷售管道也更為多元,更能帶動一級農業生產。但有機農產加工品製程有避免交叉汙染的需求,國產原料供應不穩定的情況下,有機農民不易找到願意合作的食品加工廠,此外也面臨驗證條件複雜等關卡,如何讓生產、加工環節順利接軌,將是產業發展重要課題。
臺灣第 1部有機農業專法《有機農業促進法》,於2018年 5月 30日公布 1年後施行,深具里程碑意義,臺灣有機農業發展 30年來,著重於以第三方驗證為核心的有機農業 2.0,下一步該如何以新法為基礎,邁向有機農業 3.0時代?應從其催生脈絡了解臺灣有機農業發展課題,探討產官學界後續如何共同推展。
2017年友善耕作開始推動後,據農委會統計,至2018年8月底,有機農業驗證面積已達8,216公頃,友善耕作登錄面積達1,798公頃,有機及友善耕作總面積達1萬14公頃。農糧署有機農業科科長賴明陽說明,為了促進有機產業發展,響應國際有機3.0的倡議,於2018年公布了《有機農業促進法》,第四條說明,主管機關應推廣之有機農業,包含未經第三條第十一款驗證之友善環境耕作。因此友善環境耕作是有機農業推動的一環。
臺灣有機農業發展至今,除了少量多樣化生產,也朝向規模化生產,各有不同經營模式與目標通路。注重食品安全、友善環境之外,有機農民亦面臨穩定產量、收益等課題。除了符合《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如何擬定經營方針策略至為關鍵。隨著《有機農業促進法》推動,預期鼓勵更多農民投入有機農業生產行列,但投入或轉型有機農業之前,應先確立自身定位,再進行合宜的農場設計,一起來看看不同規模的有機農場,各有哪些發展策略。
臺灣有機農業發展至今,除了少量多樣化生產,也朝向規模化生產,各有不同經營模式與目標通路。注重食品安全、友善環境之外,有機農民亦面臨穩定產量、收益等課題。除了符合《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如何擬定經營方針策略至為關鍵。隨著《有機農業促進法》推動,預期鼓勵更多農民投入有機農業生產行列,但投入或轉型有機農業之前,應先確立自身定位,再進行合宜的農場設計,一起來看看不同規模的有機農場,各有哪些發展策略。
《有機農業促進法》將於明年5月30日正式上路。本月11日,行政院農委會預告訂定首批相關子法與施行細則,除訂定舊CAS臺灣有機農產品標章使用期限至明年8月24日止,也訂定只要不是以平常販售規格出現、單純用來推廣的散裝有機農產品,不需標上農產品經營者或驗證機構資訊,仍可以彈性使用有機農產品標章,唯獨必須加註「不得販售」的警語。第二批推廣相關子法,將於本月26日前陸續公告。
未經過有機驗證的農產品不得宣稱「有機」,這段話相信大家或多或少有聽過,這觀念由來,是在臺灣於2007年發布「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後開始的,目的是為了保障有機農業市場,農民通過有機驗證後,可取得有機標章及證書,也能協助消費者在選購有機產品時不易混淆。
《有機農業促進法》於5月30日正式公布,仰山文教基金會前(7)日舉辦「2018年有機農業論壇」,與會的專家學者認為,應擴大有機產品市場,目前臺灣每日至少外食一餐的人口比例高達62%,可鎖定外食族,推動餐廳使用有機產品,同時加強採後處理、冷鏈、倉儲系統,增強有機加工量能。
進一步,我想從問題解決(problem-solving)的觀點出發,討論如何擴增有機產業。然而,是解決什麼樣的問題、解決誰的問題呢?首先,從議題的討論來說,當前臺灣社會關於有機農業的討論,普遍存在著「對立」的氣氛,這對於向來訴求各種關係和諧(harmony)的有機農業而言,無疑是相當諷刺的。
由於收購價格好,越來越多農民想加入,林羅生認為,單一農民很難直接供應學校,因農民可能缺菜、量不夠,若每個農會都能跳出來,整合轄內有機農戶,農委會提出的有機農業目標就可以加速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