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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螃蟹不是買來就能放生 放流野生活體水產動物10月1日起納管

近年發現有個人或民間團體、宗教團體,向進港漁船購買活體水產動物再放流回海洋情形,卻無相關規範管理,農委會漁業署修正公告《水產動物海域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增訂放流野生水產動物須經申報,未來在港邊向漁船購買活螃蟹等野生活體水產動物再放流回海裡的行為,得事先申請獲准才行,相關修正內容10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