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豬肉 明年元旦起香菇、大蒜、花生等20農產散裝食品須標示原產地

業者用進口大蒜冒充國產大蒜時有所聞。(圖片提供/農糧署)

許多人過年喜歡上年貨大街採買散裝的香菇、花生、大蒜、紅棗等乾貨,但散裝食品來源不清楚,業者以進口產品混充國產時有所聞,農委會經與衛福部食藥署協商,修正「散裝食品標示規定」,強制規範明年1月1日起,香菇、花生、大蒜、紅棗等20項農畜禽散裝食品須標示「原產地(國)」,未依規標示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

此次新增20項散裝食品,包括業者所販售生鮮、冷藏、冷凍、脫水、乾燥、碾碎、研磨、簡單切割的花生、紅豆、綠豆、黑豆、黃豆、蕎麥、薏苡(仁)、藜麥、芝麻(胡麻)、小米、大蒜、香菇、茶葉、紅棗、枸杞子、杭菊、雞、豬、羊、牛等。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表示,這20項農畜禽產品過去容易發生進口產品與國產品混淆,業者藉進口低價農產品冒充國產賺取暴利,傷害國內產業,且由於國人愈來愈重視食品安全,故需強化散裝食品標示,保障消費者選擇的權利,未來將視進口影響國產農產品情形,進一步擴充調整規範品項。

現行散裝食品標示僅規範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的食品販賣業者,販售散裝食品應標示「品名」及「產地(國)」,針對消費者容易誤認或混淆、不容易辨識產地為國產或進口的20項農畜禽產品,衛福部新訂「散裝食品標示規定」,公告新增「未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的食品販售業者,意即所有食品販賣業者販售此20項散裝食品,均規範強制標示原產地(國)。

業者標示方式可以卡片、標記(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用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明顯辨明的方式,選擇一種方式進行標示。

至於新增規範已納入雞、豬、羊、牛等畜禽產品,卻沒有水產品,陳駿季則說,主因進口水產品需冷凍,一般不易散裝販售,養殖水產目前也較少進口,尚不容易有產地國混淆的情形發生。

國人喜歡在年貨大街採買紅棗、香菇等乾貨。(圖片提供/農糧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