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十年】系列報導

過去你對農村的印象是什麼?不方便、公共建設不足?出門看到比較多的都是老年人?現在,農村和你想的不一樣!

農村是居民與當地自然環境生態經過長久累積的總合,擁有特殊的文化與產業背景。早期臺灣因為都市化風潮及工商蓬勃發展,人口大量往都會集中,導致農村青壯外移,公共建設與發展相對不足,生活機能與文化特色也逐漸喪失。

看見臺灣農村長期存在的隱憂,農委會自民國97年起研擬農村再生條例,並於99年公布施行,目標是因應農村發展,以凝聚社區內部共識為核心,透過由下而上的提案機制與各項輔導計畫,讓農村在生產、生活、生態、文化都能均衡發展,農委會水保局更以農業的角度出發,全面投入農村再生活化,並且協助保有田園與人文之美,建設富麗農村。

這一場寧靜的革命在全臺各地農村持續了十年,吸引了青年的腳步、留住珍貴的文化,更醞釀開出許多美麗的產業之花,幫助農村居民重拾在地生活的尊嚴與活力,也逐步實現他們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