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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農地與工廠要分離!保護農地 雙管齊下引導農宅也要分離

將於114年施行的國土功能分區圖中的農業發展地區,依照區域的不同條件分為農一、農二、農三、農四,以及農五,取代現行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的使用分區,每個種類都有限定用途,規定最嚴格的是農一,僅限農作物產銷之用,在功能分區圖上路後,農地就無法輕易變更為建地,大面積的漂亮優良農地可望獲得最大的程度的保護。農委會不僅希望工廠離開農地,也希望農舍離開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