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保育署放寬漂流木撿拾規定 取消規格限制 允許自由裁切、使用小型車輛載運

颱風過後,經當地林業主管機關標記貴重木漂流木,不可任意撿拾。(圖片提供/林業保育署)

有鑑於去年接連颱風侵臺,造成大量漂流木堆積花蓮海岸,為了加速漂流木清理、放寬民眾撿拾,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召開跨部會議通盤檢討「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29日完成修正,進一步明確訂定漂流木自由撿拾期間條件、放寬可撿拾木材規格限制,並允許撿拾過程裁切、以小型自用車輛載運。

林業保育署提醒,開放漂流木自由撿拾的區域均在國有林區域外的河川、出海口或海(灘)岸等地點;至於國有林區域溪流、河川的漂流木(竹),依《森林法》規定明確屬於國家財產,並未開放自由撿拾,請民眾切勿擅自撿拾,以免觸法。

「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新制明訂自各縣市公告指定起始日起,至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為止,民眾可自由撿拾公告區域內的漂流木。公告自由撿拾期間,如果發布豪雨特報且有民眾撿拾的安全疑慮者,授權當地縣(市)政府得緊急終止自由撿拾,兼顧災後應變需求及氣候風險管理。

漂流木可撿拾期間。(圖片提供/林業保育署)

撿拾漂流木應注意流程。(圖片提供/林業保育署)

民眾可自由撿拾經屬地機關認定「不具標售價值」的漂流木,新制取消以往對於原木殘材尺寸(單支長度2公尺且末徑小於20公分)與重量(單支不便量測尺寸,重量小於50公斤)的限制;並容許民眾在開放撿拾清理過程使用鏈鋸等工具自行裁切,以方便搬運與載運,除了避免大型木材遺留造成安全或環境風險外,也可加速現場漂流木清理。

修正規定仍維持禁止使用機具直接進入野溪或河川搬運漂流木,但在符合《水利法》相關規定下,容許民眾在河川範圍得以使用小型自用車輛載運漂流木,行駛於現有水防道路(防汛道路)、便橋或越堤道路等特定道路,兼顧便捷與河川安全。

漂流木撿拾攻略。(圖片提供/林業保育署)

林業保育署表示,颱風過後未開放民眾撿拾前,屬當地林業主管機關重點巡視區域,若發現民眾事先進入埋藏、鋸切或自行搬運漂流木,經警方查獲,將以侵占遺失物等罪嫌移送偵辦。依據《森林法》,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金。

漂流木誰會清?(圖片提供/林業保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