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預定明年4月30日上路實施,全國22個直轄市、縣(市)須在今年6月30日前將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函報內政部審議,但由於明、後天(29、30日)公務機關未辦公,今(28)日晚間6時前為最後行政作業受理期限,但僅有連江縣、金門縣、花蓮縣、新竹市4縣市正式函報內政部,其中連江縣為全國唯一經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公關室表示,內政部僅與各縣市約定於6月底前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但《國土計畫法》法規未明定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未於期限內繳交應做何處置,內政部預計7月、意即下周再發布新聞稿說明《國土計畫法》推動情形。
《國土計畫法》2016年經總統公布施行,法令實施規劃3個階段時程,2018年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2021年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在2025年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因此須於今年6月底前呈報內政部審議。但至今只有連江縣、金門縣、花蓮縣、新竹市4縣市函報內政部。國土署表示,桃園市2022年曾函報國土功能分區圖,但內政部於2023年5月18日退回修正,至今桃園市未再重新函報內政部。
國土署公關室表示,提報內政部審議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須經過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專案小組會議、大會等階段進行審議,連江縣是目前全國唯一通過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金門縣及花蓮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已進入專案小組會議階段,內政部後續將持續按期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