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收入保險之推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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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為國內種植面積最大且農戶數最多的農糧作物,其生育天數長約120~150天,容易受天候環境影響收成,另臺灣地處亞熱帶季風區,海洋島嶼型之氣候特性明顯,加上近年來全球暖化造成天然災害發生頻率及強度漸增,常有致災性低溫、豪雨、颱風及乾旱等災害天氣,或稻細蟎、稻熱病、稻紋枯病、斑飛蝨及褐飛蝨等之疫病蟲害,造成稻作生產嚴重損失(見圖1)。

圖1,左:水稻田區因豪雨積水不退;右:蟲害侵襲損害水稻。(圖片來源/許鈺珮)

推動水稻保險

民國94至108年間,臺灣天然災害所導致的農業損失,每年平均約達124億元,政府現金救助平均每年約32億元,僅占總體損失25%,表示75%以上災害損失是由農友自負。但若透過農業保險,以保險理賠填補生產損失,則可進一步分擔農友耕作風險,有助於穩定農業生產收益。

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58條:「為安定農友收入,穩定農村社會,促進農業資源之充分利用,政府應舉辦農業保險。在農業保險法未制定前,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辦法,分區、分類、分期試辦農業保險,由區內經營同類業務之全體農友參加,並得委託農友團體辦理」規定,農委會自106年第2期作起推動試辦水稻保險,期望藉由保險機制,降低稻作遭受天然災害之產量損失,並維持稻農穩定收益,分散營農風險。

一、試辦階段:

106年第二期作稻作保險試辦補助計畫—區域產量保險

稻米生產過程因天災導致產量損失,可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辦理現金救助,惟遭逢巨型天然災害致嚴重減產時,該現金救助額度有限,占稻作生產成本二成,且未能涵蓋蟲害疫病風險。因此,政府自106年第2期作辦理水稻保險試辦計畫,推動初期考量政府財政預算及人力之運用,規劃以商業保險模式試辦,期結合民間商業保險公司之效率,迅速落實水稻保險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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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與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公司)合作推出之「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險」商品,依《農作物天然災害保險試辦補助要點》相關規定(現已廢止)辦理,藉由試辦計畫,蒐集各界反映意見,以利檢討改善,逐步完善我國農產業保險制度。辦理要點如下:

(一)要保人

要保人是指耕種被保險水稻農地之所有權人、承租人或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前述之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是指與農友簽訂契作契約從事稻米買賣之人,而種植被保險水稻之農地須屬於中央農業主管機關當期作輔導有案之契作集團產區。

(二)被保險人

指實際耕種被保險水稻之農友;要保人亦得為被保險人。

(三)保險費補助

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保險試辦補助要點》規定,就農委會審查通過並公告之保險商品辦理保費補助;試辦期間依前揭要點,農民投保水稻保險商品,且自付保險費達十分之一以上,農委會始予補助農民投保當期二分之一保險費,其餘補助比例由地方政府逕定,保險費達60%該保單即可成立。

(四)保險金額、保險費及理賠金額說明

該保險為區域產量型保險,是依投保期作之全鄉鎮平均收穫量與保證收穫量(即投保鄉鎮近5年平均每公頃稻米生產量與保單產量保證程度之乘積,第1期作保障程度為90%,第2期作保障程度為85%)之差額,供作計算理賠金額之依據(見圖2),資料來源採農委會歷史產量統計數據及當期作坪割產量數據計算,無須個別查勘評估,可減少災害認定之爭議。

另外,對於妥適良善田間管理並自主採取避險防災措施之農友,即便自身投保農田並無災損,仍可按全鄉鎮災損情形依保險內容獲得理賠。

  1. 保險金額:稻穀輔導收購價格(23元/公斤)×投保比例×鄉鎮市區保證收穫量(前五年之歷史單位面積產量平均乘以保證程度計算,第1期作為預期收穫量90%;第2期作為85%)×保險面積。
  2. 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保險費率依縣市分別估算,介於2.44~6.51%,非單一費率。
  3. 理賠金額:稻穀輔導收購價格(23元/公斤)×投保比例(投保比例指中央政府保險費補助比例+地方縣市政府保險費補助比例+被保險人自行負擔保險費比例)×鄉鎮市區短缺收穫量(依農委會公告當期「稻米生產量調查報告」所揭露之該鄉鎮實際收穫量計算)×保險面積。

(五)投保流程

為精簡保險費補助作業流程,因此由農友授權富邦公司代向農糧署請領補助款,並由該署審查勾稽相關種稻輔導措施資訊平台,農友不須先自付全額保險費,再另申請保費補助及等候撥補助款,有效節省行政作業時間、文件量及人力。

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險因提供風險保障,試辦期間漸獲農友接受,投保面積逐年增加。自開辦初期106年第2期作之7,717公頃,至110年第2期作增加至16,166公頃,投保面積成長二倍以上。該保險理賠支出累計至110年第2期作共1.7億元以上,已實質發揮轉嫁種植風險之效益,尤其是蟲害疫病影響產量等災害救助無法涵蓋部分,更可藉由水稻區域產量保險,填補農民損失之收益。

二、111年正式推動水稻收入保險

《農業保險法》經總統於109年5月27日公布。為因應氣候變遷,維護糧食安全,提高稻米產業競爭力,落實稻米產業結構調整,並穩定農友種植水稻之收入,引導種植優質水稻,農委會自111年第1期作起正式開辦水稻收入保險,並由農業金融局公告《水稻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規劃由保險制度承擔天災造成之生產風險,並擴大保障範圍,包含由極端氣候引起複合性疫病、蟲害等非因天災之減產,並免逐筆勘查,減少勘查成本及避免現勘認定爭議,以保障投保稻農面臨產量減損時,可藉由保險理賠,獲得等於或高於生產成本與合理利潤之補償。

對於農政輔導單位而言,透過納保資料鏈結種植登記,可事先掌握生產資訊,引導提高稻米品質,創造雙贏局面。水稻收入保險之架構分為基本型與加強型(見圖3)。

(一)基本型保險

為基本保障,由現行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轉換之,所有農友均可享有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轉換而來之免負擔保費基本保障。

  1. 投保對象:所有合法種植水稻者,不論是否繳交公糧,均須投保,農友如未投保,受災時即無法獲得理賠。
  2. 保費補助:農民不須繳費,由農委會全額補助。
  3. 實際產量:指每期稻作收割後,依農糧署公告之當期作「稻米生產量調查報告」各鄉(鎮、市、區)之平均收穫量。
  4. 基準產量:依農糧署公布前五年(不含當年)當期作「稻米生產量調查報告」各鄉(鎮、市、區)水稻平均收穫量之奧林匹克平均值。
  5. 起賠機制:為當期作投保鄉(鎮、市、區)每公頃實際產量相較基準產量減產20%(含)以上。
  6. 理賠金額:定額賠付每公頃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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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強型保險

為引導農民生產優質水稻,並降低繳交公糧依賴。加強型保險設定理賠之目標價格融合稻作直接給付,使水稻收入保險之保障涵蓋該直接給付,提供較基本型保險更充分的收入保障。保險以最後實際產量與基準產量比較,認定收入減損程度並予以理賠,實質保障農友收益等於(一般險)或優於(優質險)繳交公糧,並具有產業結構調整之政策性質。

1. 投保對象

未申報繳交公糧之農友,視其需要自行決定是否投保。

2. 保險類型

為鼓勵提升種稻品質,依種植方式分為一般加強型(一般險)、優質加強型(優質險),前者適用於所有合法種植水稻者,後者須為稻作集團產區或有機、友善環境耕作、產銷履歷等驗證方具投保資格,並提供較高之收入保障。

3. 保費補助

一般險及優質險之保費相同,由中央政府補助50%,地方政府補助若干比例,農友負擔10%保費。

4. 目標價格

為基準生產費用之加成,即依全臺前五年生產費用奧林匹克平均之每公斤生產費用作為基準生產費用再予加成。一般加強型為基準生產費用加計五成(第1期作)或三成(第2期作),保障收入相近繳售公糧;優質加強型則按基準生產費用加計六成(第1期作)或四成(第2期作),以保障收入優於繳售公糧(輔導收購價每公斤23元)。

5. 保障程度

第1期作為95%,第2期作為90%。

6. 保險費率

依公平保費原理,以民國94~108年收入減損資料計算之。

7. 保險費用

目標價格×基準產量×保障程度×保險費率。保費視土地坐落不同鄉鎮(市區)有所差異(農友第1期作每分地自付額約20至60元,第2期作每分地約20至90元)。

8. 起賠機制

投保鄉鎮每公頃實際產量相較基準產量,一期水稻減產超過5%或二期水稻超過減產10%,即啟動理賠。

9. 理賠金額

由目標價格×(每公頃基準產量×保障程度−每公頃區域實際產量)×投保面積×投保比例。本年目標價格於「一般加強型」為第1期作每公斤25.85元,第2期作每公斤26.86元;「優質加強型」第1期作為每公斤25.57元,第2期作為每公斤28.92元。

10. 試算

(1)案例1、某鄉鎮第2期作基準產量為每公頃6,000公斤,起賠產量為5,700公斤,實際產量為5,460公斤,減產540公斤,減產比例為9%,但小於20%,基本型保險未能理賠,但加強型保險可獲得理賠,理賠金額為:

一般險(5,700−5,460)×26.86=6,446元;

優質險(5,700−5,460)×28.92=6,941元。

(2)案例2、鄉鎮基準產量同上,但實際產量為4,000公斤,減產2,000公斤,減產比例為33%,且大於20%,同時達基本型及加強型保險理賠,理賠金額為:

一般險(5,700−4,000)×26.86+18,000(基本型理賠)=63,662;

優質險(5,700−4,000)×28.92+18,000(基本型理賠)=67,164。

(三)富邦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險:

繳交公糧農友須投保基本險,若想進一步加強保障,可選擇本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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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水稻收入保險之保費計算期間為民國94至108年,經模擬歷史長期效果,十五年保險累計結餘為3.12億元,無過多結餘或虧損發生,顯示該保險具有穩健與公平的性質,符合保險營運要求,同時減少原有稻作直接給付、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之政府財政支出,移轉運用於保險,可提升稻農風險意識,並有效達到保障稻農收入之目的。

該保險自本年第1期作起正式開辦,投保件數達19.2萬件、投保面積13萬公頃,投保率達84%;部分地區因霪雨、穗稻熱病、紋枯病或稻黑樁象蟲、二化螟蟲等,影響水稻收成產量,計理賠3.86億元,有效填補稻農損失。


本文轉載自《農業保險》半年刊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