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查草莓藥殘 2件國產檢出不可檢出農藥、1件假有機

在彰化第一市場及高雄苓雅盈聖水果行購得的草莓,分別檢出不可用於草莓的農藥「克凡派」及「脫芬瑞」。圖中白色為退冰結霜。(攝影/游昇俯)

消基會今(11)日公布抽查市面販售國產及進口生鮮草莓12件,其中6件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包括4件進口、2件國產。國產部份是在彰化第一市場及高雄苓雅盈聖水果行購得的草莓,分別檢出不可用於草莓的農藥「克凡派」及「脫芬瑞」等殺蟲劑。另外還發現1件符合農藥殘留標準,卻是以不可使用農藥的「有機」名義販售。

消基會今年1月間於北市、臺中市、彰化縣及高雄市量販店、超市、水果行及傳統市場等採購12件草莓,包括6件國產、5件日本及1件韓國草莓,進行農藥殘留檢測,僅韓國未檢出農藥,其中日本不合格比例高達八成,包括臺北微風超市、臺中中友百貨及高雄好市多、JASONS Market Place購得4件日本進口草莓,驗出氟尼胺、賽安勃等國內不可用於草莓的殺蟲劑。

衛福部食藥署表示,同一種農產品在日本跟臺灣可能有不同核准用藥,但進口到臺灣就要依照臺灣核准標準,檢出不可用於草莓的農藥,可依《食安法》第15條要求進口商回收、下架,若業者不配合,可依第47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近期日本草莓檢出不合格案例確實增加,衛福部已公告2月21日起至8月20日止,日本輸入草莓採「逐批查驗」。

消基會今日公布市售草莓農藥殘留檢測結果。(攝影/游昇俯)

國產草莓2件不合格,包括彰化第一市場及高雄苓雅盈聖水果行所購得分別檢出不可用於草莓的農藥「克凡派」及「脫芬瑞」。農委會防檢局表示,農產品檢出不得使用農藥,地方政府會訪談農民確認檢出原因,若確為農民違規使用,可依《農藥管理法》處1.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此次檢出克凡派是莧菜、豌豆、油茶等作物防治夜蛾類、薊馬等害蟲殺蟲劑,脫芬瑞則是十字花科葉菜防治小菜蛾、薊馬的殺蟲劑。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表示,在臺中市北平路黃昏市場購得的「大湖草莓」,檢出7種農藥,農藥殘留雖然合格,但販售攤位卻高掛「有機」旗幟,顯然不符《有機農業促進法》法規。農委會農糧署指出,依據《有機農業促進法》,未經有機驗證通過農產品,卻以有機名義販賣、標示、展示或廣告,可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

凌永健說,除了不可檢出農藥,此次國產草莓檢出農藥殘留量均符合標準,肯定農委會推動農藥減量有效果,但草莓檢出農藥項目多,編號2號甚至用到17種農藥,食用對人體仍可能產生「雞尾酒效應」的疑慮,政府應該進一步思考減少國內使用農藥品項。

草莓不便搓洗,食用要避免吃到農藥殘留,凌永健建議,可將草莓以流動清水漂洗10至15分鐘,再個別沖洗,摘除葉片及蒂頭;洗過的草莓應儘快食用,才能享受草莓最新鮮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