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廢終結之役1】整治漁業廢棄物的首要任務:標示、通報和回收

刺網是臺灣沿海地區家計型漁業很常使用的漁法。

文.攝影/段雅馨

從標示、通報和回收三大行動多方著手,未來也計畫整理出廢棄漁網熱點,提醒漁民,也提升清除漁具的效率,逐步解決漁業廢棄物的難題。

漁業廢棄物的兩大來源:刺網與養蚵用保麗龍

散落在海灘、漂浮於海面、沉積入海中,各式各樣來自陸地或海上活動的垃圾,被稱作「海洋廢棄物」,影響海洋環境及人類活動。根據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統計資料顯示,海洋廢棄物中約有7%為漁業廢棄物。漁業署科長邱宜賢解釋,休閒活動(衝浪、水上摩托車等)、境外洋流及漁業活動,都是產生垃圾的可能來源。而以漁業活動來說,近海的刺網及養蚵用的保麗龍為大宗。

刺網是漁業廢棄物的大宗。

調查海洋廢棄物的方法多種,大致可分成「岸上」和「水下」兩類。參與海洋議題多年的澄洋環境顧問執行長顏寧解釋,像是國際淨灘行動(International Coastal Cleanup, ICC)就是很常見的一種,通常號召民眾一同撿拾海岸上的垃圾,並整理出每種垃圾品項有多少件,這方法雖然需要花費大量人力與時間,但好處是能讓民眾有參與感;而澄洋去年開始引進日本、韓國的「快篩法」,是在短時間內大範圍地估算海岸上的垃圾體積。使用體積作為依據,對後續政策的擬定與執行相當有幫助,顏寧就說,「比方說清潔隊要清理,只說5件保麗龍很難知道到底有多少、要出動幾臺車,如果用100袋垃圾描述,這就會比較具體。」

被海浪打上岸的廢棄物是一部分,沉潛在海中的廢棄物則比較難調查了。國際上有派潛水員探察,只是人體在水中有承受極限,探查範圍頂多在沿岸水下30~40米處,下水一次40分鐘;在潛水艇下方裝設拍照或錄影設備,用影像來分析,也是一種方法;而利用生物監測調查所用的「底棲生物採集拖網」將海底廢棄物一起隨拖網拖上、做分析,可探勘的距離與面積廣,也是行之有年的方法。不同的調查方式,分析出來的數據雖然有所差異,然而顏寧長年觀察,無論是岸上或水下、採用何種調查法,海洋中確實存在著漁業廢棄物問題,是不可忽視的議題,而她也同樣指出,保麗龍、刺網和浮具是漁業廢棄物的「三大巨頭」。

刺網怎麼標?只要肉眼看得到都可以!

漁業廢棄物衝擊海洋生態,對漁民的生計也造成不少困擾。廢棄漁網纏繞漁船螺旋槳、堵塞排氣管,導致漁船故障的事件屢見不鮮。邱宜賢說「刺網實名制」說明會上也有許多漁民大吐苦水,廢棄網子纏魚又卡垃圾,沒有「事主」可以反映,深受其擾。刺網實名制要求每張漁網都標示上「主人」,一方面降低漁網被拋棄的可能,二來在漁民遇到糾紛時,也能找到對象。

而刺網究竟要怎麼標?「浮球」、「浮子」和「肉眼可見」是三大重點。在刺網兩端的浮球,以及中間繫綁的浮子(每間隔50公尺就要有一個浮子被標示,各地方也可依情形調整規範間隔)上,標示出「漁船CT編號」即可。麥克筆、油性筆、噴漆都可以,苗栗通苑說明會上也有漁民分享,把選舉宣傳布條回收再利用,用簽字筆寫上船號、綁在刺網上,易綁又耐用。「凡是以肉眼可見為主,要怎麼標示都可以。之後也會視漁民使用情況持續調整。」漁業署漁船科科長邱文毓補充。

漁業署表示,實名制的做法與專門研究「鬼網」的國際組織(Global Ghost Gear Initiative, GGGI)討論了2年,也參考不少國際案例。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在印尼試辦刺網實名計畫,在浮球、浮子和沉子上標示;加拿大魁北克及美國阿拉斯加的標示措施也和臺灣即將推行的做法類似。顏寧也分享歐盟跨政府組織KIMO(Kommunenes Internasjonale Miljø Organisasjon)自2004年發起的Fishing For Litter計畫,組織提供漁民一個大袋子,把出海途中的垃圾帶回港,在2016到2017年間,7個歐盟國家共有844艘船參與,帶回共約470噸的海洋垃圾。而西班牙和德國更訪問漁民哪些漁業廢棄物最令他們困擾,德國甚至舉辦工作坊,共同研擬解決方案,顏寧表示,「這樣做雖然前期作業會拉很長,但漁民是參與其中的。」與漁民溝通、協作,是這些行動能夠順利推行的關鍵。

浮球、浮子上可用書寫、噴漆、鐫刻或標籤等方式標示漁船CT編號。(圖片提供/漁業署)

率先推動的基隆市怎麼做?棒子與胡蘿蔔兼施

基隆市在2017年就公告刺網漁業管制措施,2019年正式上路,幕後推手基隆市產業發展處海洋及農漁發展科科長蔡馥嚀坦言推動過程不容易,靠著「棒子與胡蘿蔔」兼施才有辦法做到。當時的管制措施公告,3浬內不得使用刺網,且刺網必須一一寫上標示,此舉對漁民影響很大,強硬執行不僅可能造成反彈,更無法解決遺棄漁網的問題。於是蔡馥嚀事先做好功課,基隆市究竟有多少船隻有刺網?實際使用的有多少?漁民用刺網想要捕撈什麼漁獲?「鎖定好目標到底是哪幾個,他們希望的又是什麼,然後再個別突破。」

基隆市的漁船約120艘,不過實際上有在作業的船隻大約20幾艘,也就是蔡馥嚀要「突破」的目標。她首先向漁業署爭取1,000多萬的退場獎勵金,主營船一艘20萬,兼營船一艘15萬,鼓勵有意退休或轉業的漁民退場轉型,註銷刺網漁業執照。2017年開辦第一年就有52艘刺網船轉型,第二年也有42艘。而對於仍有刺網需求的漁民,她也退一步,3浬內得以使用單層刺網,惟為了保護生態,離岸500公尺內統統不得出現刺網;也有漁民朋友向她反映刺網太多標示不完,蔡馥嚀一口答應:「要多少人,我們派人過去幫你寫!」

不過蔡馥嚀坦言真正的祕密武器,其實是烏魚季。烏魚雖然可遇不可求,然而一旦遇到豐收,可以替漁民賺進上看百萬的年終獎金,相當豐沃;而捕烏魚主要使用的漁具,正是刺網。「如果你要捕烏魚,可以,那就要配合遊戲規則。有遵守的人,就可以獲取捕烏魚的資格。」蔡馥嚀用烏魚季作為「胡蘿蔔」,做足刺網標示、寫好捕魚日誌,就能取得賺取年終獎金的門票。多種方法齊下,才順利推動基隆市的刺網漁具實名與管制。

基隆市於2017年即推行刺網漁業管制措施,鎖定目標,成功推動刺網實名制。

標示、通報和回收 解決廢棄漁網的三大行動

為了宣導刺網實名制,漁業署自9月分全國走透透,說明政策初衷、如何標示,並蒐集第一線漁民的反饋。11月分說明會來到高雄市彌陀區漁會,彌陀區漁會總幹事林子清說明,當地主要使用刺網來抓螃蟹,屬於底層刺網;說明會聚集了近20位漁民,對刺網實名制提出許多問題與建議。

「我們網子一放下去就是幾萬的,我們怎麼可能會不拉上來,放在海裡?」「你們要去管的,應該是那些亂放亂漂的!」會上許多漁民都喊出心聲,一直以來都規矩捕撈,實名制卻有「被針對」的感覺,甚至一講到違者未來將被開罰最高15萬元,更挑動了漁民最敏感的神經。邱文毓立刻解釋,其實刺網實名制一方面正是要讓這類「亂放亂漂」的事件減少,藉由大家一同寫上可辨識的船號,若爭議情形發生,誰有寫?誰都不寫?瞬間一目了然。而針對開罰一事,邱文毓也詳細解說,只要有標示清楚就沒有問題,如果標示了但因為各種因素而無法把刺網帶回港,只要有和漁會、海巡機關通報就不會開罰。「重點是通報。」邱文毓再次強調。漁民也反映刺網太多根本標示不完,而根據漁業署了解,各地方都有提出此類反饋,也計畫編列人力協助,有需要的漁民可以向漁會或相關單位申請,要漁民朋友不用擔心。

刺網實名制將在明年(2021年)正式上路,除了刺網標示,漁業署也計畫針對漁網回收再利用做出行動。無論是刺網或其他漁網,政府將把回收金額從每公斤10元提升到15元,鼓勵老舊漁網回收,降低舊漁網遭棄在海中的情形。從標示、通報和回收三大行動多方著手,未來也計畫整理出廢棄漁網熱點,提醒漁民,也提升清除漁具的效率,逐步解決漁業廢棄物的難題。

為了鼓勵漁具不廢棄,回收金額將從每公斤10元提升到15元,不分刺網或大型漁網皆可回收。圖為基隆市分類各式漁網的情形,暫置區的漁網會再被進一步分類、整理和歸類,方便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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