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午餐用國產食材加碼補助 各年齡孩童膳食管理強化規範

學校午餐使用國產食材明年起加碼補助每人每餐6元。(圖片提供/農糧署)

因應國內明年1月1日起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農委會推動學校午餐主要食材全面使用三章一Q國產食材,每人每餐補助3.5元,明年起增加至6元。針對學齡前3至6歲孩童膳食,教育部擬將使用國產食材納入地方政府稽核訪視查察項目,並督導幼兒園揭露國產豬肉食材來源;0至2歲幼托使用食材,衛福部也正制訂相關督導管理規範。

國內擬開放含萊劑豬肉進口,教育部第一時間函文公私立各級學校,要求學校膳食「一律採用國內在地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但由於《學校衛生法》只要求「應優先」採用在地優良農業產品,函文恐無實際效力,教育部國教署現正修訂「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參考範本)」契約範本相關條文,並訂定相關罰則,預計在明年1月1日前修訂完畢。

政府鼓勵國中小學校營養午餐使用國產食材,使用三章一Q國產食材補助每人每餐3.5元,也將從明年起增加至6元。農委會表示,現行學校午餐主要食材使用到三章一Q國產食材補助3.5元,但排除加工食品;明年起所有主要食材不分生鮮、加工或調理食品,都要使用國產食材,因此將補助調升至6元,總體預算也從原本的12億元提高到20億元。

農委會指出,由於學校午餐主要食材若涉及非季節性食材或非國內生產食材,可能使全面使用國產食材的獎勵美意窒礙難行,因此「主要食材」定義為何、含括範圍,以及相關執行細節仍要與教育部、團膳業者討論。

此外,針對3至6歲幼兒園孩童膳食,由於不是《學校衛生法》管理對象,外界也擔心可能成為防堵萊豬的漏洞。教育部國教署表示,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教保服務機構應就「食品安全與衛生」訂定管理規定、確實執行,並定期檢討改進;國教署未來會將使用國產豬肉、牛肉食材執行情形,納入縣市政府稽核訪視查察項目。

另依據「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幼兒園應定期公布每日餐點內容予家長知悉。國教署表示,國教署將配合衛福部的「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督導幼兒園於餐點菜單中揭露使用國產豬肉來源,並公告於相關資訊網站,落實食材資訊透明化。

然而,公私立幼兒園可受到教育部督導管理,0至2歲嬰幼兒托育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則是由衛福部管理。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0月7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學齡前未滿2歲公私立托嬰中心食材應採用優質國產豬、牛肉,衛福部須制定相關督導管理規範,於2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給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