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掉拖網就好嗎?解析沿近海漁業問題

文、圖片提供/ 白尚儒

日常食用的櫻花蝦、胭脂蝦、劍蝦、角蝦、明蝦、甜蝦、扇蝦和牛蹄蟹,到養殖飼料用的魚粉及釣客用的南極蝦,這些都來自於拖網漁業所生產。關心海洋議題的人應該對「拖網」這兩個字並不陌生,拖網相較於刺網的守株待兔被動式等魚罹網,拖網是一種使用動力將漁網作長距離拖曳,同時濾出海水藉以捕撈拖行路徑上的魚蝦蟹貝類,可謂為一種「凡走過就全帶走」的主動性漁法。

由於臺灣特殊的地理位置:北迴歸線以北為亞熱帶地區、以南為熱帶地區,洋流造就了臺灣海域的物種多樣性,但又並非所有種類都具高度食用價值,因此只要拖網在不合宜的漁場作業,漁獲中便容易摻雜大量下雜魚與未成熟的仔稚魚。

在海洋漁業資源枯竭的今日,拖網漁業便成了萬眾所指的海洋罪人。拖網較其他漁法對環境來得不友善,但拖網漁法單論能源燃料與作業時間對漁獲物的轉換率,可說是一種節能的高效率漁法,生產的廉價蛋白質更讓許多家庭得以溫飽。

重罰不足以治本

過去拖網為我國主力漁業,作業漁區遍布三大洋,許多濱海鄉鎮更因此繁華興盛,也為臺灣漁業史留下輝煌的一筆。但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994年生效後,200浬的專屬經濟區規範大幅限縮了遠洋漁場,加上部分公海禁止底拖網作業的限制,漁船們只好紛紛回臺灣就近作業,讓臺灣海洋受到相當大的漁業捕撈壓力。政府雖然即時禁止拖網漁船在3浬內作業,但早期臺灣海岸執法的收賄包庇嚴重,移送後更會遭民意代表關說而銷案,讓漁業管理多年來形同虛設。

除了執法無落實外,過輕的懲處也達不到嚇阻效果。漁業署直至2017年三月修正了並重新訂立了「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不但提高了累犯的罰金,更可沒收甚至撤銷漁業證照、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或漁船船員手冊。

新法的重罰讓諸多拖網漁民不滿,更引發四月時大舉至農委會抗議。雖說只要不違規,再嚴重的懲處都不必擔心,但外海若有魚,何必冒著違規的風險闖禁區?政策的失衡道出了漁民背後的辛酸,因為他們並無力抵抗問題,所以選擇飲鴆止渴只求政府鬆綁管制。這背後的三大問題分別是:(1)中國越界(2)沿近海汙染(3)漁獲價值低下。

中國以船團大隊入侵我國領海,並以滾輪式底拖網大肆濫捕,右下圖為被海巡扣押回港的中國籍漁船。

沿海漁獲減少三個關鍵原因

國家逐漸進入開發中國家後,像農林漁牧這類一級產業的從業人口就會逐漸減少。隨著漁業資源枯竭,捕撈漁業成了收入不穩且辛苦危險的行業,因而降低了新血投入產業的意願。為緩解勞動人口需求,政府引進大批外籍勞工,而這些外籍勞工的中國籍漁工,在學成專業技術與經驗後返國買船,昔日的中國籍船員便成了今日競漁的盜匪。

中國籍油輪大膽地停泊在海峽中線,由運搬船協助日常補給和攜回漁獲,讓中國漁船全年無休地入侵臺灣領海12浬內大肆濫捕。中國漁船更採用「滾輪式拖網」作為主要漁具,這種網具早已在臺灣消失多年,不外乎它能將海底珊瑚礁徹底「犁」為荒漠,對生態破壞相當嚴重;不像臺灣底拖網侷限在沙泥底質海域作業。

更嚴重的是這些漁船有無軍用電偵船偽裝藏匿其中?政府對海權意識的薄弱,更有政客批評海巡不該嚴厲驅趕中國漁船,讓臺灣海防國安就這樣在中國面前袒露無遺。

臺灣漁民除了要面對中國漁船這個外患,沿岸更有政商聯手打造的高污染工業區這個大內憂,這些工業區持續地排放污染與破壞,帶來海岸線棲地破壞與生物浩劫,使得沿海生產力逐年下降,能外溢到3浬外的漁業資源每況愈下,最後只剩下「敦親睦鄰回饋金」和「休漁獎勵金」。

棲地再造不應只是扔扔幾座水泥魚礁,而是要提高環評標準並根絕汙染源,同時海中造林增加生產力;這麼一來不只是3浬外的拖網漁業,所有沿近海漁業方能同時受惠

提高漁獲價值,一直都是讓產業由量轉質的關鍵。但拖網漁獲外觀常因摩擦或擠壓而傷痕累累,體表的殘破受損間接提高了保鮮難度。更有多數沿海漁船因貪圖航程時間短便無妥善覆冰,加上後續魚貨集散地的環境衛生不佳造成多次失鮮環節。賣相差又有鮮度問題,一直都讓拖網難以跳脫廉價水產的刻板印象。

沒錢沒人,長期被漠視的漁業行政體系

礙於歷任掌權者都未備身為海洋國家領導的自覺,因此讓海洋的兩大核心單位只能「克儉克難」。第一核心是擔任海洋巡護的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一直面臨著船艇油料、維修與勤務的經費短缺,第一線人力不足更導致有船沒人的窘況。

第二核心是漁業首腦的農委會漁業署,經費的不足讓組織編制人員嚴重缺額,分配不均的業務,長期過勞更折損不少兵將,自然就難以養成漁業人才。甚至106年起推行「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政策中,重要關係到我國水產競爭力的「沿近海漁業資源復育」與「建構漁產通路衛生體系」預算也遭到立法院刪減,難得的棲地再造與品質精進的契機就沒了。面對如此無兵也無糧的硬仗,各位只能含淚請臺灣海洋繼續共體時艱。

不只是拖網漁業,正所謂「討海掠漁半條命」,也許漁業高薪輝煌時代不再,但討海人的勇氣與覺悟仍是應當受人尊重的,曾幾何時他們卻成了海洋枯竭的罪魁禍首?就因產值遜於遠洋與養殖,國家政策就選擇讓沿近海漁業停滯不前?可能大眾都認為12浬領海內應當通通禁漁,然後水產市場只需仰賴進口就足夠了?沿近海漁業漁獲物一直以供給內銷市場為主,重要關係到一個國家糧食自給率,若臺灣人認為沿近海漁業有存在必要,就該從根源思考,鼓勵其中守法自律的良善業者,減少社會輿論的謾罵對立,用鼓勵代替對立,讓這個產業看得到未來。

海峽中線常可見各類油輪,協助越界盜漁的中國漁船補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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