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總編輯|行政院農委會畜試所研究員兼組長 蕭庭訓 循環糞金:臺灣雞糞再利用轉型升級之路

蕭庭訓。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研究員兼組長蕭庭訓。

口述/蕭庭訓 採訪.整理/葉小慧 攝影/王冠傑

早期臺灣農業多為小型家庭農戶,利用剩餘勞力與物資從事副業式的家畜禽生產,屬於少量飼養、不具產業規模,養殖模式則採取自給自足的循環利用方式,透過農民種田的作物供應生活所需後,剩餘的農業資材拿來養育家畜禽,農家再以畜禽糞加上果菜殘渣等農業資材自製堆肥後施用於農地。當時禽畜糞大部分都回歸農地,並且以堆積的方式儲存於「糞堆」,作為農作物最主要的肥料來源。

雞糞處理再利用的過去

1980年代前,肉雞糞墊料一般作為農作物肥料原料,肉雞育成出售後,雞糞墊料價格可高達每隻肉雞1.5元,隨後慢慢下降到0.5元,甚至倒貼請人清運。隨著時代變遷,臺灣畜牧產業慢慢從傳統家庭副業性經營轉為集約式,飼養規模逐漸放大,進一步轉變為企業化,帶動產業蓬勃發展,對農村經濟的繁榮頗有助益。但是臺灣土地面積有限,規模化飼養隨之產生大量禽畜糞,加上化學肥料的施用方便性,且農地使用端人口老化,減少雞糞墊料再利用於田間用量,現況已轉成畜牧場必須付費進行清運,或是委外處理。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稱環保署)對於畜牧業廢(水)棄物有立法規範,例如畜牧場廢水不可任意排放,須經處理符合放流水排放標準才可以排放,同時亦規範禽畜糞不可露天曝曬;依「畜牧法」及「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養雞場之雞糞應自行設置堆肥舍醱酵處理,或委託合法禽畜糞堆肥場、肥料工廠或堆肥舍(場)代為處理,畜牧場未經妥善處理不能載運到農地端施用為目前基本要求。畜牧場可申請附設堆肥場自行處理自家禽畜糞或委外處理,亦可進一步利用已申請附設的堆肥場,產製符合品目規範的有機質肥料,並申請肥料登記證進行販售,擴大禽畜糞去化與增加畜牧場收益。

自然資源並非取之不盡,加上氣候變遷造成的衝擊,廢棄物的管理概念已經從過去「搖籃到墳墓」的消極性管理,轉變成「從搖籃到搖籃」的積極性管理,也就是所謂的「循環經濟」。用循環經濟的概念導入農業生產,所謂的農業廢棄物,再被分類出低環境負荷且可再利用的剩餘資材,例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制定的「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一即明列畜禽糞為可再利用的種類。

雞糞處理再利用的現在

禽畜糞處理資源再利用在養豬場或養牛場糞尿廢水處理部分,畜舍大部分用水清洗床面或糞尿溝,導致產生廢水,且於申設牧場登記證時,規定均需設置廢水處理設施,因而場內處理的妥善率高;另廢水厭氧消化沼氣回收利用(發電)充當能源、搭配環保署制訂落實畜牧場資源化比例規定,以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的農牧循環經營模式形成完整配套,去化管道明確。

雞糞部分,新鮮蛋雞糞含水率約為80%,採乾溼混合直接乾燥或堆肥醱酵,產製有機質肥料自用或販售是相對可行路線。考量肉雞墊料雞糞含水率約為30~40%,易進行堆置醱酵,因此養雞場可在符合快速醱酵處理認定要件下,將雞糞墊料於非開放式雞舍內,經調整水分,輔以翻堆,進行7~14天醱酵後,填寫自主檢核表,向地方政府申請雞糞清運。

政府現行雞糞處理政策為源頭管理雞糞、妥善清理後再利用,生產端的養雞場若將雞糞製作成肥料,自行再利用並無問題,但若要公開販售,必須先向農委會取得畜牧場附設堆肥場或處理場的營運許可證,生產符合肥料品目規範的有機質肥料,向農糧署申請肥料登記證,才有機會進一步去化到農民作物端。畜牧場附設堆肥場可將生產的肥料申請「肥料登記證」,即可自行銷售自家肥料,除有額外收益,可大幅縮短製程時間及降低臭味逸散情形,減輕環保壓力及友善周遭環境,同時扭轉一般民眾對畜牧場的負面觀感。

眾所周知,畜禽糞含有大量的氮與磷,為作物生長所需的營養鹽,藉由自然界的微生物或昆蟲,在一定的堆肥化條件下(水分含量、溫度、通氣、翻堆等),是將有機物質轉化為穩定腐植物質的過程。現階段雞糞處理,除了運用早期研發堆肥製造技術為基礎外,也嘗試利用新鮮蛋雞糞與乾雞糞,進行乾溼混合,立即降低雞糞含水率,移入乾燥房進行乾燥;以蛋雞糞及肉雞墊料雞糞為主原料,添加廢菇包及米糠,研發新型雞糞加工肥料調製配方;空氣汙染防治技術研發,如透過生物濾床或洗滌設施去除雞糞乾燥或堆肥醱酵異味去除。

雞糞處理與再利用在農政單位、大專院校與農委會所屬試驗改良場所等投入相當多資源與研究量能,包括禽畜糞堆肥產製技術與設備,以及各類作物田間試驗結果,提供各種作物肥料施用量與施用方式,強調合理化施肥重要性,都是為了落實循環農業,將農業廢棄物轉為可利用資材的目的。

國內有少數蛋雞場利用雞糞進行厭氧消化,收集沼氣進行發電,必須因應資源化而設置相關處理設施如厭氧消化槽、沼氣發電機及脫硫設施等,可能必須犧牲禽舍去建置,對雞農而言,設置的門檻相對高很多。國外雞糞處理再利用的方式,例如日本嘗試將雞糞炭化更進一步用於發電,這部分不但需要龐大的能源投入雞糞乾燥,還需要足夠的規模與料源,因此在臺灣實現的可能性較低。目前在臺灣已有共識,雞糞製作成堆肥不該是唯一的處理方式,在使用乾燥與半醱酵雞糞,應有配套措施避免環境汙染問題,同時畜產與農糧部門攜手合作才可能解決雞糞處理與去化問題。

農牧合作資源循環再次點糞成金

雞糞如何去化到農地?可以想像一下,養雞場、堆肥場利用雞糞加工肥料技術,將雞糞乾燥、粉碎、造粒、殺菌、冷卻,產品含水率下降與體積的縮小,儲存的質量確保不汙染環境,並與農企業或小地主大佃農合作,擴大承租農地使用禽畜糞堆肥,待到農忙時節裝載到農地,透過農機具在農地撒布當基肥,在農作期間又可當追肥使用,擴大禽畜糞堆肥施用量,增加雞糞肥料去化能力,同時因應農民人口老化所致的勞動力不足現況。

問題的癥結點在於,臺灣整體場域面積的先天條件不足,除了要求新設畜牧場必須是水簾式雞舍,法規的限制和地方居民的反彈,傳統式養雞場改建或增建以投入汙染防制設備相當有限,都是禽畜舍無法快速轉型升級的原因。而農委會提出的蛋雞產業升級計畫,除了鼓勵禽舍改建強化韌性,也能解決養雞場在雞糞處理配套設施的問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經營組研究員兼組長 蕭庭訓

國立中興大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博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經營組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兼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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