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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6類食品業者須提食安監測計畫,10月上路

臺灣接連爆發戴奧辛雞蛋、破殼蛋作液蛋等食安事件,食藥署原公告17類食品業者須定期自主檢驗、提交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今再擴大納入16類食品,須自主檢驗的食品業者新增7209家,蛋製品也列入其中,不過強制檢驗項目仍是以往常驗的動物用藥、重金屬殘留等等,並未要求檢驗裂殼、破殼蛋品質。新規定10月1日上路,違反最高可罰300萬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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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殼蛋可否作液蛋? 專家呼籲重視整體供應鏈冷藏、衛生問題

「反觀臺灣,目前坊間部分蛋雞場有自製液蛋的習慣,再加上蛋車都不是冷藏運輸,經過大盤、中盤等環節,過程中風險其實一直都在累加,政府需逐步規畫一個整合性的蛋品追蹤追溯管理系統,降低雞蛋的食安風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