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國土計畫法
立法院今(31)日三讀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實施年限再展延6年至2031年,原由國民黨立委要求增訂的農業權補償條文則未入法。修法展延上路期程,學者仍呼籲地方政府盡速送審國土功能分區圖,中央主管機關盡早一併公告,避免各縣市推動國土計畫、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所投入資源流於白費。
《國土計畫法》原定明年5月全面正式上路,但有部分立法委員提案修法,延後上路期程,並擬納入「農業權」,已排入明(31)日立院院會議程。農業部今日表示,立委所提「農業權」實為「農業發展權轉移制度」,將導致土地炒作再起,造成都市及鄉村地區更加發展失衡。
《國土計畫法》從1997年首次提出構想,歷經近20年的醞釀與討論,2015年底完成立法,經過8年的準備期,「國土計畫」預計於明年5月正式上路,但在理應如火如荼審查「國土功能分區圖」的時刻,卻因「農地」的劃設、管理爭議,延宕國土計畫上路聲浪不斷湧現。
《國土計畫法》明年上路在即,因土地農用讓交易價格受到影響,部分人士喜歡宣稱被劃入「農業發展地區」土地是被「判死刑」,前環保署副署長、律師詹順貴認為,農業部門應逆向操作投入更多資源,現在農地種電租金每公頃40萬元,農業堆疊式給付目前約10幾萬元,應拉高至其8成、30餘萬元,對農地的保護會更好。
針對地方政府爭取「農業權」、期待劃入「農業發展地區」土地能獲相對補償,農業部部長陳駿季表示,農業部門無法處理「土地開發權」,但為維護農地農業永續經營提供堆疊式給付,重大建設只會投入「農發區」,「農一」基礎建設優先處理,對「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經營也會提供生態給付,鼓勵友善生態經營方式。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4)日召開「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廣邀學者專家、公民團體與談,包括《國土計畫法》立法推手海洋大學榮譽講座教授邱文彥等多名學者均主張如期上路;針對各縣市擔憂土地劃定農業發展地區不得變更,將限制地方發展,專家建議新法上路縣市政府可即刻啟動通盤檢討。
在2016至2022年間,臺灣耕地面積從74.6萬公頃下降至72.7萬公頃,少了逾1.8萬公頃。前述數據已經顯示舊制度,也就是現行的「區域計畫」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無法真正維護農業生產環境,臺灣即刻需要新的制度工具來協助解決問題,讓國土計畫準時實施,才是真正為臺灣農業發展著想。
《國土計畫法》預定明年4月30日正式上路,部分縣市遲遲未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立委呂玉玲、張嘉郡今(9)日質詢農業部挹注農業資源規劃。農業部長陳駿季強調,農業部建構農業堆疊式給付預估投入200多億元,10月間將啟動與不同利害關係人說明會,但不會因《國土計畫法》延期或如期實施而改變,「非對價關係」。
現有的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圖執行情形,若以農業部門角度來分析,具有四大層面的問題,包括:造成《國土計畫法》立法宗旨無法達成、糧食安全風險更高、農地品質下降、農業永續發展受到影響。就農業部門角度,農業基礎建設等配套措施需要先執行到位,才能讓國土計畫上路,否則難以對在這一塊土地奉獻的農民交待,也無法達到臺灣農業的永續。
農地成為翻身的夢想飛地?還是世代都死守的一畝良田?面臨國土計畫明年全面施行在即,縣市政府與中央主管機關的角力浮上檯面,各縣市不斷挖走農業土地甚至包括優良農田,一點一滴被改劃到城鄉發展地區,國土計畫下的農地再次遭受搶地的威脅。除了面對農地失流,農村生活的困境及對發展的煩惱、企盼,也都接踵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