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型光電設施示意圖。(攝影/吳尚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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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發展區初步共識先溝通再推動 農委會不支持也不鼓勵「農電共生」

地球公民基金會舉辦「共享日光」系列講座,邀請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蘇崇哲、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游振偉,與行政院農委會企劃處副處長王玉真出席。其中針對「綠能發展區」爭議,三位出席代表均認同,此次「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法草案,將在加強社會溝通與適度調整後,才會決定如何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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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學者憂「綠能發展區」成空白授權 陳吉仲:沒有完整溝通法制作業不會往下走

環保團體、學者專家認為「綠能發展區」劃設目的、劃設位置以及如何管理等資訊未詳盡公開說明,形同空白授權,今(13)日串聯呼籲暫緩公告。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林家正表示,針對各界意見,內政部將持續與經濟部、農委會共同審慎研議,修法草案不會直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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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後中研院再發布「農業政策建議書2.0」 催生農業基本法、正視基因編輯等新技術抗氣候逆境

中央研究院今(16)日發布「農業政策建議書2.0」,繼十年前第一版問世後,根據農業發展長期結構性困境,重新思考根本性問題,提出8大政策擘劃方向。中研院農業生物科技研究中心研究員兼主任葉國楨表示,中研院希望催生訂定《農業基本法》,讓農業工作可以成為職涯發展,以及極端氣候加劇下,建議正視基因編輯新技術來快速育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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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國土功能分區畫設 農委會估4萬公頃宜農宜牧山坡地可改畫「農業發展區」

《國土計畫法》國土功能分區圖將於114年實施,現正由各縣市如火如荼製作「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圖」,但因有6、7萬公頃宜農宜牧山坡地被畫在「國土保育區」,農民擔心未來恐將無法繼續從農。農委會今(13)日表示,適合農作山坡地,且無大規模崩塌、土石流風險及國土保育需求地區,估有4萬公頃可望改畫「農業發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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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作業辦法2周內發布 地方政府繪製公展有法可循

內政部部務會議今(20)日通過《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作業辦法》草案,規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各級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內容,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作業,完成114年5月1日《國土計畫法》正式生效前的準備工作,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作業辦法》草案將在2周內發布,讓地方政府可以儘快依此草案內容執行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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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離農宅要忍痛?配套做「農業都更」還給農地完整面貌

從遠處望去,臺灣農地與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的農地,樣貌不同,因為臺灣農地上,常見一棟棟農舍矗立田間,趁著國土計畫逐年推進,農委會想把工廠及房宅挪出農地,讓農工分離、農宅分離,但在農發條例的提前下,困難重重,農委會前主委、「誰偷走了農地」作者彭作奎提出類似「農業都更」方式來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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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版國土白皮書出爐 十年間農地流失6%

國土計畫法上路後,縣市國土計畫終於趕上4月30日公告實施,各地方政府近日陸續公告實施當地的國土計畫;同時配合國土法,中華民國史上第一版的「國土白皮書」同步公布,呈現國土利用及趨勢,目前國土利用以森林最大宗,占全國土地面積六成,第二大為農業利用土地,占比兩成,但在十年間農地已流失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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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法畫出農地總量81萬公頃 落實功能分區農地不能隨意變建地

縣市國土計畫即將於4月底公告施行日期,四年後國土功能分區圖上路,區域計畫法退場,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將重整,全部更名為「農業發展地區」,以面積、農用比例及土地完整程度,劃分為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第二類,農地將不能隨意變更成建地,從一大片特定農業區挖出一小塊變成工業區的情形,可從此消失。宜維護農地面積則守住81萬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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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國土計畫4月30日前可如期公告實施 農地總量備受關注

全國18縣市國土計畫書終於全數送至內政部,行政部門正在進行最後確認,以趕上110月4月30日之前必須公告實施的時程,因國土計畫法中最重要的國土功能區分圖依規定是在縣市國土計畫書公告實施後4年內公告,屆時區域計畫法才不再適用,讓縣市發展能落實空間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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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前瞻的國土願景—農地止血與里山倡議

過去臺灣土地在缺乏整體計畫,以及地方執法不當的情況下,造成農地大量流失、破碎、汙染。如今農委會將針對違規使用情形銳意整頓,為農地的流失與濫用止血,我們樂觀其成並竭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