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國土計畫法》納農業權 農業部:恐致土地炒作再起

農業部表示,立委所提「農業權」實為「農業發展權轉移制度」,恐將導致土地炒作再起。(圖片提供/農糧署)

《國土計畫法》原定明年5月全面正式上路,但有部分立法委員提案修法,延後上路期程,並擬納入「農業權」,已排入明(31)日立院院會議程。農業部今日表示,立委所提「農業權」實為「農業發展權轉移制度」,恐將導致土地炒作再起,造成都市及鄉村地區更加發展失衡;國土計畫法對農地從農使用並無損害,無農業權問題,未來農業部將持續投入農業施政資源,推動農業堆疊式給付措施。

此外,內政部今日收取新北市、臺中市及彰化縣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至今全國22縣市中已有19個縣市將國土功能分區圖提送內政部審議,且其中已有8縣市完成審議,僅餘桃園市、南投縣及雲林縣3縣市尚未完成提報。

農業部表示,立委所提「農業發展權轉移制度」,涉及開發權利及土地價值計算,並需考量跨縣市、鄉鎮或土地區位條件,相當複雜且難確保計算公平性,恐讓土地炒作再起,使國土發展往都市及其周邊地區集中,造成鄉村地區發展更加受限,導致農地價格崩跌。此外,農地發展權遭移出後,土地即永久作為農地使用,反導致未來沒有變動的可能性。

農業部多年來持續推動各項產業結構調整、農業金融支持及公共基礎建設措施,並強化農地對地給付、三保一金(農民健康保險、農民職業災害、農民退休儲金及農業保險)及維持農地稅賦優惠等政策,實質兼顧農民權益與農業發展;國土計畫法不會限縮農地的土地使用權益(如興建農業設施、農舍等),仍可做農業產製儲銷使用,並無加嚴土地使用管制,更不會帶來實質損失,因此沒有須主張農業權的問題。

農業部表示,基於農民對農地守護、從事與環境友善耕作模式,展現生態系服務價值的貢獻,農業部全面精進農業堆疊式給付措施,堆疊式給付措施和國土計畫法不是對價關係,不會因國土計畫法上路或延後而中斷。

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立委提案《國土計畫法》修法,雖有經過11月21日內政委員會逐條審查、12月26日召委協商,卻屢因提案版本高達27個而直接保留,至今未曾有過審慎的評估與討論,就排入明日院會議程;擔憂立院可能會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一樣,以臨時提出修正動議的方式,突襲提出要表決的版本,趁亂以假資訊混淆、提出備受爭議的「農業權入法」逕付二讀,破壞國土走向永續發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