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畜現金救助額度調整192項 納天氣參數品項一個月內領救助

農委會今日宣布提高包括農林漁畜在內共192項作物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額度,平均調整幅度超過20%。(攝影/游昇俯)

農業生產成本逐年提高,並且受到氣候變遷影響,發生天然災害風險也大為提升,考量各產業生產成本及發生天然災損風險等因素,農委會今(29)日宣布提高包括農林漁畜在內共192項作物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額度,平均調整幅度超過20%,今日預告修正現金救助辦法,預告7天後公告實施。

現行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制度是以農作物平均生產成本1至2成計算,彌補農民受災損時部分損失,農委會過去曾在100年大幅調整現金救助品項及額度,之後也適時滾動檢討現金救助品項,如109年曾納入蜂群、林下經濟,110年新增文蛤、竹筍等救助項目。

此次大幅度調整現金救助額度,調整項目包括農產業如荔枝、龍眼、高接梨穗、蔬菜、花卉等170項,平均救助額度從現行每公頃5.3萬元提高到6.2萬元;漁業如石斑、午仔魚、鱸魚等13項從每公頃10.3萬元提高到15.2萬元;畜牧業肉羊1項從每頭1,200元提高到1,800元;林業如竹筍、段木香菇等8項從每公頃3.6萬元提高到5.3萬元。此次調整以鱸魚從過去僅列於「其他養殖種類」每公頃11.5萬元,今新增獨立救助項目提高到42萬元,提升幅度最大。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表示,現金救助額度調整不是所有品項齊頭同比例調整,而是依品項而異,生產成本相近的放在同一類救助額度調整,因此各品項調整比例會略有差異;並且過去不同救助額度級距較少,果樹只分成9萬、7.5萬及6萬元3類,現在則分成10萬至6.2萬元共5類。

陳駿季說,每年政府發放現金救助金額因災害程度及受災品項不同差異很大,去年8月中南部發生普遍性豪雨災情,現金救助就達30多億元,此次調整現金救助額度估將增加發放1.2億至1.5億元救助金額。

政府發放現金救助,當天災發生時須由各地公所查報災情,經地方政府函報農委會啟動救助,公告救助適用品項及地區,農民申辦救助,各地公所受理後還要現勘確認災情後才可發放,曠日廢時。

農委會已於今年4月25日公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適用的災害性天氣參數及災損天氣參數,包括颱風、豪雨、霪雨、寒流、旱災等5種災害,蓮霧、青蔥、香瓜、西瓜、苦瓜、虱目魚等40種農、漁品項,只要在地氣象資訊達到災害性天氣參數標準,地方政府可免現勘即認定農損,函報農委會啟動公告救助;農民申請救助時,包括颱風、豪雨、霪雨、寒流等4種災害,葡萄、番石榴、花椰菜、大豆、魚塭養殖等21種農、漁品項,只要達到災損天氣參數標準,公所只要確認農民有種植事實,可完全免現勘。

陳駿季說,過去當災害發生,現金救助公告啟動、現勘到農民領到救助金,動輒1個半月到2個月,採納天氣參數認定災損,可讓農民在2至3周就領到救助金,有助提升救助效率、節省公所人力,特別對種植節氣性作物、需要盡快復耕農民,救助金及時到位將有助其復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