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歷史】街頭巷尾食過百年 辦桌文化何時開始席捲全臺?

辦桌文化在臺灣生根超過百年,滲入各個角落,在社會都市化後也持續演變延續。(攝影/陳建豪)

內容提供/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文/林湘釔(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博士)

宴席名稱有幾種?有戲劇演出的壽宴或婚宴叫做「食戲酒」;如果是廟會慶醮類的辦桌是「食拜拜」;喪事後的筵席是「食三角肉」;商業團體在農曆2月初2土地公誕辰會「做頭牙」,農曆12月16歲末祭土地神後則是「做尾牙」……光看種種稱呼就可以知道,許多歲時祭儀或生命儀式都離不開大吃一頓!

1902年,一篇日本對臺灣舊慣調查的文章〈關於宴席及菜餚之雜話〉中,對「辦桌」的解釋是:「備桌、辦酒食、張宴稱『辦桌』」。由此推測,在晚清時期的臺灣,「辦桌」已經是普遍常用的詞彙了,意味著「辦一桌澎湃的好料」,來強調設宴者的誠意,久而久之就簡化成「辦桌」,客人赴宴也就稱為「食辦桌」了。

農傳媒編按:1901年,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主導組織「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進行土地、戶口及風俗習慣等調查,作為推動臺灣殖民殖民統治的基礎,也為後世留下當時社會風俗、律法等珍貴紀錄;〈關於宴席及菜餚之雜話〉即為當時成果之一篇。圖為臺史博館藏《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調查第一回報告書下卷》。

從清代到民國50年代,儘管已有酒樓、菜館幫人辦外燴,但僅限於城市;農村地區偶爾有兼差幫人烹煮宴席菜餚的村民,他們不是專業的廚師,只是廚藝稍微比一般人好些,但因為能做的菜色相當有限,甚至食材都得讓主人家自己準備,因此完全稱不上是一種行業。大約到了民國50年代之後,一些代工烹煮的村民開始感受到兼差辦桌的利潤比務農還要好,辦桌也就逐漸邁向專業化的進程。

辦桌的起源

中國歷史上類似辦桌行業的分工模式可以追溯到北宋,當時有所謂專門辦理民間宴會事務的「四司人」,各種細節事務都有專人負責;南宋則進一步演化出分工更細的「四司六局」。

到了清代,對渡海來臺開墾的移民而言,物質條件不如閩粵家鄉來得充裕,一旦有婚喪祭典,常是自家張羅酒菜,村落鄰里間會相互幫忙一起辦宴席。富裕人家通常會有家廚或者是「灶下婦」 來協助家中女眷,如果是比較大型的宴飲或儀式,才會委託專業廚師(「廚子(司阜)」)到家裡或指定地點做菜。

從清代到民國50年代,儘管已有酒樓、菜館幫人辦外燴,但僅限於城市;農村地區偶爾有兼差幫人烹煮宴席菜餚的村民,他們不是專業的廚師,只是廚藝稍微比一般人好些,但因為能做的菜色相當有限,甚至食材都得讓主人家自己準備,因此完全稱不上是一種行業。大約到了民國50年代之後,一些代工烹煮的村民開始感受到兼差辦桌的利潤比務農還要好,辦桌也就逐漸邁向專業化的進程。

畫家黃金田作品《尾牙》;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館藏。後文所使用圖片均為臺史博提供之館藏影像。

全體動員的飲食大事!

俗語說:「十日前,八日後」,指的就是辦桌前主人家的準備工作與善後。以婚宴為例,主人家(男方家人)通常得在半年前,根據男女雙方的八字,擇日訂好迎娶與宴客的日期,當主人家確定宴請的日期後,經濟富裕的家族可能會委託菜館的廚師到府外燴,如果是一般家庭,就會拜託村里間廚藝較佳的人來擔任「辦桌師」(現今多稱為「總鋪師」)。設宴前,辦桌師得要先與主人家商量可用的食材與菜色,再由主人家負責準備材料。

當時家家戶戶使用「灶」煮飯;圖為早期的臺灣紅磚灶。

由於當時沒有瓦斯爐,大部分民家中可用的灶只有一個,所以通常要在一周前用土磚泥料砌好ㄇ字型的「土(角)灶」(農傳媒編按:臺文正字「塗墼灶」,「塗墼」即土塊、土磚),並待其乾硬之後供辦桌師烹調使用;而搭土(角)灶也象徵著「起灶」,閩南語中意味著一個新家庭的成立。

為避免烹煮時鳥糞或落葉的沾染,會在自家門前的廣場或庭院進行「搭場」(竹子搭建的棚架)。除了辦席事宜外,主人家也得邀請賓客,通常是設宴前二、三天,以口頭方式告知親朋好友;經濟條件比較好或較有社會地位的人家則會送發請帖。在設宴迎娶前一天,有些人家會先用三牲和一些菜飯在門口拜拜,祈求四方靈界不要來搗亂,讓儀式與喜宴可以順利完成。

在農業社會時代,很多食材必須自己動手做,辦桌師通常要在辦桌前一天到主人家先做好部分加工食料品,像是香腸、炸肉丸、魚丸等。因為早期沒有電冰箱,東西容易腐壞,有些食材必須要事先煮熟,擺在屋外的棚子或架子上風乾,並且要有人看顧,以免遭竊或被貓狗叼食。

欣和牌鋁製炒鍋。炒鍋又稱炒鼎,是臺灣家戶灶上的必備廚具,辦桌師更少不了它(按:後來因發現鋁對健康有害,已不再有鋁鍋生產)。

早期白鐵鱟杓(鱟桸);鱟桸為舀水用的大杓,古早以鱟殼製作,因此稱鱟桸、鱟杓。

備齊需要的設備用具是很麻煩的,因此鄰里間的互助相當重要。每戶都會在自家的桌凳碗盤下面寫名字或標特殊記號,以免歸還時弄錯。由於各家桌凳的材質形制不同,碗盤樣式各異,因此每桌呈現的擺盤樣貌皆不相同,但當時的人並不以為意,畢竟享受盛宴的內容才是重點。

家中飯廳常見的桌椅,為圓凳形式,臺語稱「椅頭仔」。(農傳媒菜編:老家有一套形制類似的飯桌椅……)

一般民家的喜宴時間多半是兩個小時結束,緊接著辦桌師會將部分特地留下來未吃的菜餚拿來作為祭品「拜場腳」(臺文正字:場),感謝這個棚子讓宴會圓滿完成,拜完才會「拆場」(拆棚架)。棚子拆完後,主人家會將「菜尾湯」(筵席中剩餘的菜或食材以大鍋煮的雜燴湯)分送給幫忙提供物品與人力的親鄰們,這種往來互助與餽贈的現象,也是臺灣早年辦桌過程中最具人情禮數的風貌了。

辦桌的全盛時代

早期農業社會的辦桌,一方面是「共同備辦食物」,另一方面是「共同享用食物」,其中共享食物的層面,不僅是人與人之間,還包含人與神之間的連結關係。

民國50年代後期,臺灣逐漸邁入工商社會,隨著大量就業與都市化疏離效應的影響,鄰里間可以相互提供協助的人手逐漸減少,於是便開始出現專門承包宴席的辦桌業者,辦桌迅速成為飲食界的新興行業,到了民國60年代與70年代,堪稱是傳統辦桌產業最風光的時期。

婚宴宴客照(臺史博記錄為日治昭和時期,約1926~1945年)。推測後方著旗袍、穿西裝繫領結的男女即為新娘與新郎,正在逐桌敬酒。

張星賢70大壽壽宴剪影。張星賢(條紋西裝背對鏡頭者)出生於1910年,為臺灣首位奧運運動選手,二戰後曾任臺灣省田徑協會會長,並擔任教練指導過楊傳廣、紀政等知名田徑選手。因攝影者緊跟在張星賢身後拍攝,臺史博典藏的張星賢七十大壽壽宴相簿中張星賢敬酒時多為背影。

華人社會向來喜好藉由「飲食」來處理人際關係,許多大小事也都習慣伴隨著飲食來進行。這使得臺灣傳統宴飲活動的辦桌文化,不因時代的轉變而消逝,反而轉型成為包辦宴席活動的產業,甚至因承辦的類別眾多而與日俱增。

早期農業社會時代,辦桌活動大多脫離不了結婚、新居、生誕、壽宴、喪酒、醮祭、尾牙、開業、病癒等祝事;進入工商社會之後,陸續增加了選舉、敬老、濟弱、校園、觀光、宣傳商品等性質的辦桌宴,這也為該產業開創了傳統之外的筵席類別。

飯桌上的人與神、人與鬼、人與人

辦桌過程中可以歸納出三種共食的意義。第一種是「人神共食」,俗語說:「依神食福」、「有吃有保佑」,意味著以設宴共食來達到人神之際的感應,其主要呈現在歲時祭慶宴部分。

第二種是「人鬼共食」,主要呈現在祖公會、祭祀公業中的社團聚會宴,以及歲時祭慶宴裡的中元吃拜拜部分;在這當中,人們藉著祭祖後設宴的共食行為,來緬懷先人,以及藉著吃拜拜的共食行為,來與鬼建立起「好兄弟」的和諧關係。

第三種是「主客共食」,從生命禮儀宴來看,意味著以共食來與至親好友慶賀新的人生階段或重大事蹟;在歲時祭慶宴當中意味著,以共食來與相關的群體完成重要的歲時例事;社團聚會宴意味著,以共食來建立或鞏固特定的人際關係;調和與感恩慰勞宴代表著,以共食來處理人情世故的意義。

李安作品《囍宴》電影海報。

人的一生,離不開共食,從呱呱墜地到壽終正寢的人生重大儀式,從年初到歲末的例行常事,從宗親祀事到參與政治的關係建立,從排解糾紛到感謝慰勞的人情世故,都要共食,可見共食不只是簡單的滿足口腹之慾而已,更重要的是,透過共食來建構一種關係文化,故而可以說,臺灣的辦桌活動展現的便是這樣的文化現象與功能。

畫家黃金田作品《過年圍爐合家歡》。

手繪胭脂紅釉螃蟹紋八角小盤;臺史博館藏,推斷為戰後初期(1945~1965)鶯歌作品。此類紋飾繪製的器皿,多用在節慶宴客。「殼甲」被認為或有「科甲題名」的吉利諧音,但其實臺語、客語中的「殼甲」與「科甲」語音均有落差,這類藝品或許也是臺灣語言文化演變的線索。


【典藏歷史】臺灣歷史博物館藏品故事


本文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授權,轉載自典藏網藏品故事百寶箱,原標題為〈山珍海味都比不上的人情味,辦桌文化從何時開始席捲全臺?〉;參考資料請見原文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