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我們比任何人都想要永續漁業 全年禁捕抱卵母蟹資源證據不夠充分 2月底前再辦一場

漁業署召開「全年禁止捕撈抱卵母蟹」意見交流座談會,預計2月底前再開一場。(圖片提供/漁業署)

政治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鄭同僚在公共政策參與平臺發起搶救抱卵母蟹提議,短短8天就迅速獲得5千個附議成案,漁業署今(24)日針對提案召開「全年禁止捕撈抱卵母蟹」意見交流座談會,東北沿岸蟳蟹主要產地的漁民指出,漁民對於現行禁捕期及限制殼寬規定都嚴格遵守,蟳蟹為洄游的海洋生物,不是只有在臺灣海域能捕撈,希望漁業署能提出更有力科學證據再做政策決定。

漁業署統計臺灣沿近海蟳蟹漁業經濟概況,103年以前漁獲平均都有2千公噸以上,103年訂定抱卵母蟹禁捕期及殼寬規定,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漁船禁止捕撈抱卵母蟹,104年沿近海蟳蟹類漁獲量陡降至約8百公噸,105年1千7百公噸、106年1千5百公噸,107年至109年連續3年維持8百公噸上下。統計違規捕撈開罰情形,103年至110年總計4艘漁船違返管制措施遭罰3萬元,103年有2件,106年、107年各1件。

(資料提供/漁業署)

漁業署統計沿近海的蟳蟹漁獲量自104年起顯著減少,環境資源保育者憂心蟳蟹資源量減少,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執行長林愛龍指出,去年PTT八卦版已有很多人討論為何螃蟹變貴,且捕獲數量就是降到7、8百公噸,怎麼會說漁獲量沒有下降?表態支持拉高殼寬標準並抱卵母蟹延長禁捕期。台灣動社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禁捕規定已從103年實施至今,該是檢討的時候了,而且消費端的感受就是螃蟹愈買愈小隻,支持抱卵母蟹全年禁捕,且殼寬限制應更嚴謹。

東北沿岸是國內蟳蟹主要捕撈海域,出海捕蟹是金山、萬里、基隆地區漁民重要生計來源,萬里區漁會常務監事練聰明說,他們漁民比任何人都想永續經營,他個人海上抓魚已40多年,他的父親、兒子,也都捕魚為生,將來他的孫子也會從事海洋捕撈,為了維護永續漁業,所以抱卵母蟹禁捕3個月、殼寬限制的規定,漁民們都嚴格遵守,「烏魚、小捲、白帶魚都有蛋,只是母蟹抱蛋抱在外面被看到,所以才被禁捕」,如果只是看到蛋就要禁捕,「那有蛋的不就應該全部禁捕?」,希望鄭教授能將心比心,「我的子孫也都要捕魚為生,我們也想永續」。

中華漁業漁船協理事長吳兩成指出,蟳蟹漁獲量104年後大減,是因為漁民遵守3個月禁捕抱卵母蟹及殼寬限制的規定,如果取消3個月禁捕期及殼寬限制,就可以恢復2500公噸的捕獲量,但漁民重視漁業永續經營,並不願意無限制的捕撈,他認為政府單位提供科學證據,證據力不夠充分,研究人員沒有研究清楚臺灣附近海域蟳蟹的洄游遷徒及繁殖情形,雖然全年都可能有抱卵母蟹,但幼蟹得跟得上洋流才有意義,所以蟳蟹有效繁殖時間的研究很重要,但目前農委會無法提出這些研究結果。

水產試驗所海洋漁業組長葉信明指出,漁業研究是很複雜的過程,影響捕獲量的因素也很多元,漁業署統計近3年沿近海蟳蟹類漁獲量穩定在7、8百公噸的水準,漁獲量沒有減少的趨勢,顯示漁業署目前的管理強度適當;同時,抱卵管制是否重要也值得思考,很多魚類的經濟價值就在於抱卵,例如滿抱魚卵的柳葉魚、鱈魚卵做成的明太子等等,最重要的是透過科學數據了解這樣吃會不會影響資源,以及漁業管制應該如何著手比較好。

(資料提供/水試所)

聯合國糧農組織推動以生態系為基礎的漁業管理,可召開權益關係人會議,葉信明說,像今天的會議裡,大家都是為了蟹類資源做努力,但太急進的漁業管理措施無法取得大家的合議,以水試所目前對蟹類資源的研究,在評估生物特性及經濟特性的條件下,可以先增加管制體長1公分,讓蟳蟹可長到最小性成熟的體長,以3年為期,水試所會持續監測資源狀況。

漁業署長張致盛表示,由於仍有資訊及科學資料尚待釐清,蟳蟹洄游的問題也不清楚,有必要再一次座談會討論,預訂2月底前召開,他強調,管制規則必須讓漁民心甘情願遵守,而不是靠重罰,若制定漁民無法遵守的規則並每艘船都嚴查,產業無法進步,政府有限的資源應用於漁業建設、讓消費者願意支持漁民,而不是查漁船罰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