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品種比特犬近日將公布禁止輸入及飼養 明年3月生效

比特犬中的「美國比特鬥牛犬」、「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將成為被禁止飼養、輸入的動物。圖為美國比特鬥牛犬。(圖片提供/畜牧處)

國內外比特犬咬死人意外頻傳,農委會近日內就會正式公告比特犬為禁止飼養及輸入的動物,主要指定禁養「美國比特鬥牛犬」、「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此2品種,在養中的比特犬必須完成登記備查,雖可繼續飼養,否則將視情況強制收容。

農委會去年9月預告「公告指定禁止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修正草案,禁止飼養及輸出入的對象增列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及其混血犬隻,但因混有比特犬血統的品種犬,不見得全都具有攻擊性,因此後來決定指名比特犬中的「美國比特鬥牛犬」、「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列入禁止飼養及輸入的動物。

農委會公告的危險犬隻有6種,包括: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獒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等6種危險性犬隻,但只有比特犬將成為唯一被禁養的犬種。

據了解,禁止飼養、輸入比特犬的修正內容正式公告後,明年3月1日生效,緩衝期1年,比特犬飼主若未在期限內完成登記備查,除最高可罰款25萬元外,可能也會面臨寵物被強制收容的命運,舉例,飼主被檢舉飼養比特犬,且被發現沒有寵物登記,則愛犬可能被收容或交付保管;截至目前為止,在寵物登記系統上登記為比特犬的犬隻有1,964隻。

因應禁止輸入比特犬規定,經濟部國貿局因此新增一稅則號列01061920115給比特犬,包括美國比特鬥牛犬(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及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都適用,除這2品種之外的犬隻則為「其他犬」 ,號列:01061920197,將比特犬與其他犬隻分別管理,再搭配防檢局修正應施檢疫物項目修正,以及比特犬品種AI辨識系統,防止比特犬中的「美國比特鬥牛犬」、「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輸入至國內。

不過,若比特犬飼主原本居住在國外,現在要遷居回臺灣,飼養的寵物比特犬是否可以跟著回國?畜牧處表示,若有特殊狀況,畜牧處會另做人道考量,但飼主必須能證明是自己的寵物,且必須事先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