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核發天災現金救助 天氣參數達標免現勘

農委會擬加入災害性天氣參數,作為認定現金救助損失率達20%以上的標準。(圖片提供/農委會輔導處)

近年來因氣候變遷,農業遭受天然災害損失頻率愈來愈高,但政府提供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需要經過災損現地勘查等程序,才能撥付救助款項,常因核發緩慢影響農民復耕,農委會已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未來將公告災損天氣參數,當天災氣象資料達此參數標準,即認定農民受災已超過現金救助須達標的損失率,得免現地勘查,僅須確認農民具有耕作或養殖事實。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修正預告將於25日刊登行政院公報中心,預告7天,若外界未有修正建議,最快6月公告施行;農委會並將與農業改良場、氣象專家及縣市政府研議訂定災損性天氣參數,並另行公告,預計最快今年可上路實施。

另外,配合農委會推動水稻收入保險及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政策上路,水稻天災現金救助轉為保險形式,從今(110)年二期作起取消現金救助;未投保豬隻死亡保險的養豬戶,未來若遭遇災損,除了無法獲得保險理賠,也不給予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

現行天災現金救助需要經過現勘確認,災損作物項目在該區域損失率達20%以上,或無收穫面積達5%以上,才達到現金救助核發標準,但根據過往歷史經驗及科學研究數據,已可確認劇烈災害發生時,作物損失定然超過20%以上,因此為簡化現金救助程序,農委會擬加入災害性天氣參數,作為認定損失率達20%以上的標準。

農委會輔導處副處長陳怡任表示,未來同樣以鄉鎮為申報現金救助基礎行政區域,當在地氣象觀測站氣象數據達到災害性天氣參數標準,即免現勘確認損失率,未達天氣參數標準,仍須現勘確認損失率。他強調,災害性天氣參數達標即認定農民發生損失,即使農民可能因防災做得好而沒有實際損失,仍會給予現金救助,如同氣象指數型農業保險的理賠原則一樣。

水稻天災現金救助額度每公頃1.8萬元,今年一期作若發生天然災害,仍可申報現金救助,但因應水稻收入保險強制投保7月開跑,未來將以保險取代現金救助,從今年二期作起取消水稻天災現金救助。

豬隻死亡保險已於今年5月1日起強制投保,投保豬農當災損發生時可領取保險理賠,還可申報天災現金救助;但若未投保豬隻死亡保險,豬農發生災損將無保險理賠,也不可申報現金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