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萬家「臺灣豬標章」掛標店家豬肉來源 農委會宣布全面重新確認

鬍鬚張紅麴燒肉的豬肉來源引發臺灣豬標章使用爭議,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30日)表示,1萬1千家申請「臺灣豬標章」的店家,所使用的豬肉來源產地將重新確認,並重申臺灣豬標章需要經過申請,也有審查制度,不能任意在網路上販售。畜牧處並指出,申請使用臺灣豬標章的店家如被查獲使用進口豬,臺灣豬標章就會被收回,標示不實的部分則由衛福部查處開罰。

110年元旦起,含萊克多巴胺豬肉即可合法進口,開放萊豬進口的配套措施–豬肉及豬肉產品原產地的強制標示規定也上路,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飲食場所直接供應的豬肉產品均須依規定,標示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的原產地,違者可開罰。

「台灣豬標示」與「臺灣豬標章」不同,前者是圖樣是由衛福部提供給店家參考,做為商家標示豬肉原產地之用,可以自行下載張貼,如果不是使用臺灣豬但卻張貼了台灣豬標示,涉及標示不實,可依法開罰。「臺灣豬標章」則要向中央畜產會申請,審核通過後才會發給臺灣豬標章,不能自行印製使用。

鬍鬚張事件被認為已影響農委會的臺灣豬標章可信度,陳吉仲說,針對1萬1千多家向農委會申請臺灣豬標章的廠商,將重新檢視並確認豬肉來源是否符合主原料為國產豬的規定。

陳吉仲同時表示,臺灣豬標章須要經過申請,且農委會的臺灣豬標章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商標在案,昨天有人在電商平臺販賣臺灣豬標章,農委會已第一時間報警處理,該產品也已在電商平臺下架,「臺灣豬標章不能在網路上販賣」。至於其他標示,則是配合衛福部對豬肉原料原產地清楚標示的要求,販賣豬肉及豬肉加工品的業者及餐飲業者,可以自行選擇各式各樣的方式做標示。

負責受理申請並核發臺灣豬標章的中央畜產會表示,標章已登記商標,只有中央畜產會能印製及發放臺灣豬標章,業者若要取得標章須經申請、審核等程序,且每家店以核發1張貼紙為限,如果擅自使用、轉讓、印製、販售臺灣豬標章,都將被追究民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