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水稻作物停灌補償標準出爐 水稻申請期限同步延長

農委會20日公告非水稻作物停灌補償標準,柑橘類果樹每公頃14萬元。(圖片提供/農委會)

桃竹苗地區實施二期作停灌補償措施,農委會繼16日公告停灌區稻作每公頃補償14萬元,今(20)日再公告包括大豆、地瓜、牧草、木瓜、香蕉、芭樂、火龍果、柑橘、花卉、蔬菜、茶、油茶、仙草等其他作物補償標準,這些作物農民可於21日起至30日前往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工作站及水利小組申請補償。原稻作停灌補償申請26日截止,也同步延長至30日截止。

農委會經各類作物專家評估,依停灌區內的作物特性及受影響程度,考量作物生產成本、特定生產階段的後續產生損失及作物收成次數等因素,訂定各類作物補償標準,包括柑桔類果樹14萬元,花卉及木瓜、香蕉、番石榴(芭樂)等果樹10萬元,甘藷(地瓜)8萬元、紅龍果7.5萬元、大豆6萬元,長期蔬菜及茶、油茶、仙草等特用作物5萬元,短期蔬菜3萬元、牧草1.1萬元,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作物補償標準,則由專業小組評估後認定。

凡停灌區內種植水稻以外其他作物的農民,可於21日起至30日止,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印章或簽名、實耕者證明文件、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切結書,到桃竹苗地區農田水利管理處25個工作站、504個水利小組提出申請,假日也照常受理。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為了讓農民早日領取補償金,簡化補償申請程序,只要在農糧署生產登記有案的農民,農委會會將補償金直接匯入實際耕作農民的戶頭,免再現勘;沒有登記的農民,則由各區農業改良場同仁協助現勘,以縮短現勘時間。

另外為了減輕農民負擔,倘農民因停灌導致償還農業專案貸款有困難者,可以申請展延本金償還期限6個月,且展延期間免收利息,由政府吸收。

農委會20日公告非水稻作物停灌補償標準。(圖片提供/農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