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寒害、豪雨攏免驚! 2類養殖漁業保單 讓漁民不再看天吃飯

養殖保險讓漁民在面對天災時,多一分保障。

文/戴靜宜

「看天吃飯」這句話,農漁民最能感受,往往除了無奈,還伴隨著驚心與擔憂。尤其高度仰賴天時地利的養殖漁業,極端氣候頻度的增加,為產業帶來極大的經營風險。養殖戶要能讓自己多一層保障,加入養殖漁業保險是必要考量,只有安心無後顧之憂,才能全心全力養好魚。

近年極端氣候不斷,且有越來越頻繁發生的趨勢。尤其臺灣受地理環境與氣候因素影響,每年6月至9月間常有颱風及豪雨發生,11月至隔年1、2月則容易有寒流侵襲。這些天然災害一發生,對於養殖漁業往往造成嚴重災情,漁民的生計財產更是蒙受巨大威脅,「打拼整年冬,到時攏空空」的擔憂無時不在。

養殖漁業保險  轉嫁氣候異常災損

其中不乏讓人記憶深刻的事件,例如2016年1月霸王級寒流襲臺,漁業署估計,農林漁牧損失的項目中,漁業災情最慘重,災損多達32億元,受創最嚴重的是雲林縣與臺南市養殖的虱目魚、石斑、文蛤及吳郭魚。另外,2015年8月則有蘇迪勒颱風侵臺,造成全臺漁損近3億7千萬元,養殖漁業部分,又以雲嘉南一帶的牡蠣養殖損害8千多萬元最嚴重。

面對極端氣候的挑戰,我國目前訂有「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來應對。依照現行辦法,當有特定天然災害發生而有救助必要時,經災損勘定,符合規定者得以現金或低利貸款等方式補助。雖此規範立意良好,但現實上對農民的幫助仍然有限。

為了讓養殖戶有多一層的保障,2017年起漁業署與產險公司即合作推出養殖漁業保險。漁業署養殖組組長陳建佑表示,「我們希望養殖漁業保單能轉嫁氣候異常的損害,導入商業保險概念,給漁民更多保障」。

目前養殖漁業保險以「氣候參數型」保單為主,保單分為「降水」及「溫度」參數型,因應可能遭遇的寒害與強降雨風險,以約定的降水量或氣溫溫度作為賠付標準。陳建佑說明,養殖水產遭遇寒害或淹水導致魚被沖走等狀況,勘損稽核認定十分困難,此保單直接以中央氣象局的資訊作為認定標準,當降水量或氣溫達到約定條件,無需進行現場勘損,就可啟動理賠,不僅可免除繁複的作業程序,也能減少理賠認定疑義,提供養殖戶最即時的補償。目前已經有石斑魚、虱目魚、鱸魚及吳郭魚等養殖水產得以加保。

目前試辦推廣期間,漁業署對於合法魚塭更訂有保費補助措施,補助基準為全年保費的三分之一,每公頃補助上限為9萬元,每戶補助上限13萬5千元。另外各縣市政府視財政狀況,再補助最高1/3保費,漁民僅需負擔1/3。

第一張降水型保單  來自風災的慘痛經驗

保單的成形來自過去慘痛的經驗。2009年的莫拉克風災,因強降雨導致魚塭潰堤海水倒灌等災情,重創屏東具高經濟價值的石斑魚等養殖漁業。多年過去,漫長的災後復建仍讓漁民背負沈重的資金壓力。2014年屏東縣政府與漁業署積極促成農漁保險,由臺灣產物保險公司進行保單設計,經過不斷討論協調,2017年終於拍板定案推出首張漁產業保險。

農委會農業金融局科長吳鴻志指出,這是我國第一張用降雨量作為理賠判斷的參數型養殖水產保險,參考莫拉克颱風侵臺期間創下的多項歷史紀錄來設計保單。吳鴻志回想當時這張保單開賣之初,許多漁民都是抱著懷疑的態度,認為「怎麼可能」、「絕對賠不到」、「錢一定都被保險公司賺走」。

結果,當年7月尼莎颱風與海棠颱風接踵而至,用莫拉克經驗值精算的保單生效後才4個多月,竟然就又出險,當時投保的12張保單全數獲得理賠,賠付金額合計1,990萬元,是產險公司保費收入215萬元的9.3倍。之後2018年「0823熱帶低壓水災」造成損害,高雄及屏東地區降水量參數養殖水產保險兩張保單,也獲理賠達3,200多萬元。

吳鴻志說,有位屏東陳姓漁民2017年及2018年連續兩年投保「降水量參數養殖水產保險」,均因颱風降雨量達到賠付門檻,他迄今年年投保,亦多次於公開場合現身說法,呼籲漁民應踴躍投保,更能安心養殖。

溫度型保單  霸王級寒害也不驚

繼2017年生產成本高的石斑魚與較不耐寒的虱目魚率先開發出溫度參數型保單後,漁業署於2019年陸續推出吳郭魚與鱸魚溫度參數型水產保單,由富邦產險承保,只要連續10小時氣溫低於攝氏10度即啟動理賠。

今2020年1月31日臺南、嘉義地區傳出養殖漁業發生災損,17張溫度參數型養殖水產保單出險,理賠金額135萬元,快速於2月3日完成理賠金給付;2月1日臺南地區遭受低溫衝擊,計有5張保單符合理賠條件,理賠金額39萬元,也快速啟動理賠作業,給予漁民最即時的補償。

過去,多數養殖業者相當精打細算,他們認為國內遭遇寒害的機率不高,且過度依賴目前「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的災損補助。然而經歷近年來頻度增加的寒害侵襲,許多漁民了解到運用保險分散漁業經營風險的重要性。

虱目魚「溫度參數養殖水產保險」,只要連續10小時氣溫低於攝氏10度即啟動理賠。

保險觀念尚未普遍建立是最大挑戰

養殖漁業保險試辦至今年已第3年,據農金局統計資料,獲得賠償比率約有66%左右,吳鴻志表示,農金局設有保單檢討機制,定期就漁民需求進行檢討。目前共有5品項養殖漁業保險,從首年投保不到百人,到2019年已有265人投保,3年累積下來,已有600人參與保險;若看投保面積,從首年61公頃,到2019年已達463公頃,3年累積下來將近988公頃;而理賠方面,開辦到目前共理賠約5,900萬元,顯見農業保險可有效分攤漁民遭受天災的損失。

然而吳鴻志也直言,目前參與保險的養殖戶比例仍然偏低,究其原因有3點:1、農漁民保險觀念尚未建立,且長久以來依賴領取天然災害救助,對漁業保險制度有所存疑。2、漁業保險因損失頻率高、幅度大,導致費率高於一般產物保險,對漁民而言還是有所負擔。3、試辦初期商品內容類型有限,尚無法完全因應不同農漁民之需求。

吳鴻志表示:「針對這些問題,我們逐一檢討改進。包括保單規劃初期,即赴養殖漁業主要產區,說明保險規劃並徵詢漁民意見及其保險需求;另外也持續宣導漁民風險觀念,並促請產險公司檢討費率,減輕漁民負擔,提高投保誘因。」未來政府將規劃成立農漁業保險基金,在風調雨順的年度將保費提存準備金存於基金,於災害造成損失時,能有足夠能量提供農漁民補償。

吳鴻志提醒,極端氣候發生的頻率愈來愈高,「沒料到」、「應該不會吧」的事只會多不會少,推動農業保險對臺灣漁業發展的重要性迫切,必須讓漁民了解保險的功能與必要。

保險 不再只是買「萬一」

由於漁業保險試辦期間,目前天然災害補助與保險還是採取併行的權宜作法,漁業署養殖組組長陳建佑對此表示:「天然災害補助僅是救急,賠償額度約是養殖成本的1/10到2/10,而且每年一季只有一次。但是保險目前的賠償金額大約可以到成本的一半,也沒有次數限制。」

保險另外的功能是在貸款方面,陳建佑補充說明,現今銀行在核准貸款上,漁產品無法當成抵押品,因此即使花費再多成本購入的魚苗等,也無法計入資產,因此漁民往往難以獲得貸款。但如果加入保險,就有明確的標的物,即可用保單作為貸款的資產證明。「農委會未來目標是希望能以保險來取代天然災害救助。至於過渡期必須多長時間,還是必須要視農漁業實際情況進行發展調整。」

「保險,過去是在買個『萬一』,現在慢慢轉變成『本來就應該要這樣』的觀念。」陳建佑說,保險能獲得保障與做為東山再起的資本。而除了保險之外,漁業署並鼓勵漁民落實日常管理、減少災害造成損失、加強養殖抗災能力,方能有效保障自身漁業資產並提升臺灣養殖漁業競爭力。

本文轉載自402期《漁業推廣》月刊,原文標題〈安心養好魚  養殖漁業保險做漁民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