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職災保險大家談:透過試辦蒐集問題滾動修正,完善從農保障體系

文/ 郭琇真 文/ 鄭芷穎 製表/ 邱柏綱 首圖提供/ 豐年社

農民職災保險11月即將試辦上路,農委會昨(23)日舉辦座談會聆聽專家學者、地方政府和農會的建議。由於農業樣態非常多元,不少地方政府和農會人員擔心,試辦辦法規定農民必須在田間工作受傷才構成職業災害,但若有人前往集貨場的路上車子翻覆受傷,這是否算職災?再加上農民發生職災時,通常都立即送醫,未來如何舉證發生地點是在田間?恐怕有很多執行細節問題待釐清。

對此,農委會表示,只要地點在田間,且從事農業工作,符合這兩個原則,不論是不是做自己的田,都納入保障範圍。另外像載農產品到集貨場、在家整修農機受傷,或是因為別人除草被飛濺的石頭致傷等務農工作上附隨必要的合理行為也都可一併納入。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強調,農民職災保險之所以採試辦性質,就是因為農民職災樣態的認定遠較一般受雇勞工發生職災在認定上複雜,農委會也預期試辦之初會有許多問題產生,這些問題都會持續蒐集與檢討,完善農民職災保障體系。

地方憂:自願性加保、職災認定 未來恐成爭議

根據統計,農業發生職災的風險較其他產業更高。以日本為例,日本農民因工作受傷、死亡者,每千人中有8.2至8.8人,是全產業的四倍。農委會去年宣布將推動試辦農業職災保險後,今年5月獲得朝野立委支持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預計今年11月試辦上路。

雖然政策立意良好,但地方政府和農會對相關執行細節仍有諸多疑問。昨天座談會中,雲林縣農業處處長張鴻猷、高雄市農業局股長程福進不約而同提到,現階段規定農業職災保險採「自願性加保」,不像農民健康保險採強制性納保,若農民不清楚兩者差別,將來運作上可能遇到同樣程度職業傷害的農民獲得理賠不一致的情況,擔心會引發糾紛。

此外,農業職災認定也是一大挑戰,臺中市石岡區農會辦事員朱真德就詢問,農民受傷後隨即被送到醫院,職災要向誰通報?要怎麼認定被保險人發生受傷的地點跟從事農業工作有關?

高雄市美濃區農會總幹事鍾清輝則提問,實務面上,被保險人分成雇農、自耕農、佃農三類,除了雇農牽涉勞資關係適用勞保,不適用於農民職災保險外,自耕農跟佃農若不是在自己擁有或是承租的土地上從事農業工作受傷,是否能申請理賠?

未來試辦啟動後,農民可向地方農會申請加保農民職災保險。

除了田間工作 附隨行為也予以認定

對此,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解釋,因為今年5月新修訂的《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才正式三讀通過,以現況來說,11月正式試辦之前無法再修法,但農民職災保險未來不排除強制納保。對於地方政府的疑慮,農委會未來將在接下來兩個月至各縣市開辦說明會時,詳細向農民說明職災保險內容,鼓勵既有的116萬農民保險被保險人,積極投保農民職災保險。

農委會農民福利科長王東良也回應,只要事故地點在田間,且從事農業工作,符合這兩項原則,無論是否做自己的田,都納入保障範圍。另外像載農產品到集貨場、在家整修農機受傷,或是因為別人除草被飛濺的石頭致傷、被毒蛇咬傷等務農工作上附隨必要的合理行為也都可一併納入。只是如果是被雇用的農民,就會有勞雇問題,那就必須適用勞基法的勞保。

他強調,農民投保農民職災保險,只要在加保時確實填寫申請表,詳列其從事工作的場域,經過農會的五人小組審查核可即可加保。加保後,萬一不幸真的發生職業意外事故,可透過農會向勞保局提出相關給付申請,勞保局會依個案事實判定,若認為事故發生不屬於農業職災範疇,勞保局必須負責舉證說明。

除在田間從農業工作外,相關附隨行為都予以擴充認定。

農民職災獨立於勞政體系外,學者憂人力資源恐不足

座談會中,臺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鄭雅文、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林良榮及屏東縣政府勞工處長林德輝等學者和地方勞動首長都異口同聲表示,農民職災保險將來應回歸勞政體系規劃職災保險單獨立法,不但職災認定上標準較為一致,保險的財務規劃也會比較健全。

鄭雅文解釋,她雖然很支持農委會力推職災保險,但農民職業傷病問題通常比一般勞工還嚴重,若單獨分立放在農委會負責,未來恐怕造成財務負擔沉重,再加上既有勞動體系都有勞檢人力的設置,農業職災保險特別分立由農委會負責,「未來農民發生職災誰來檢查?」

她強調,職災保險應該是一項跨職業族群的普及型社會保險,在國際勞動公約的理想上,職災保險具有團結社會、促進社會整合的功能,當不同族群都享有同一套職災保險體系時,才有可能透過大數法則進行交叉補貼,解決農民端傷病、老化、工作風險更嚴重的問題。

林良榮則指出,農業和一般勞動行業不同。從農的樣態非常複雜,有農民可能農忙時是自耕農,農閒時會受人雇用,之前還有遇過一個案例是農閒時到學校當老師,這樣的身分認定問題,應該規劃在一個整體制度裡比較可以涵蓋保障。若按照目前制度先依產業別切割,有些無法享受到制度保護的人會不滿,反而打壞了一開始立法良善的初衷。

農民職災先傷後病,林德輝:職業病仍要有配套進行研究

另外,由於11月即將試辦的農業職災保險採「先傷後病」原則,與會不少學者提及,由於長期以來農業職災不受重視,這部分相關基礎研究資料幾乎是零。以勞工為例,職業傷害跟職業病本就很難區分,在農業的部分,假設農民從事農務不幸摔倒導致椎間盤突出,這項舊傷之後再衍生出其他傷害,這究竟算是老化還是職業病?這部分應盡快擬定相關認定準則和研究配套,否則將成為難以釐清的爭議。

林德輝建議,目前我國職業病醫生通常具有家醫背景,其實衛福部可以協助整合,鼓勵農民看職醫時,同時加看家醫科,藉此累積農業勞動力的背景分析和身體健康資訊紀錄,若現階段還是沒有配套規劃去檢視農業職業病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未來再過三、五年,問題將永遠難解。

鄭雅文也提醒農委會要注意保險弊端的防範。她舉例勞動部(時為勞委會)在1999年曾開放退休礦工請領失能給付,結果卻產生弊案,造成短短三年內,勞保被請領高達44億元,當時就是因為主管機關太倉促,太快放寬認定準則,導致許多勞保黃牛橫出,詐騙、詐領職災金。直到現在,許多職醫在看病時都還有陰影,農委會應審慎思考農業職災開辦後,行政部門的人力夠不夠應付前來申請的農民,謹慎規劃,杜絕黃牛問題發生。

對此,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將會和勞動部、內政部、衛福部及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討論各專家學者的提醒與建議,但原則上農委會的短期目標仍希望在11月開啟試辦,透過不斷滾動式修正,朝長期目標,也就是和其他職業類別合併邁進。此外,農委會目前也已和行政院申請專案經費,希望在試辦前彌補人力、經費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