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遠洋漁業轉骨 對外漁協全力補給:肩負養護使命 海上觀察員守望海洋資源

漁船監控系統(VMS)是目前最具成本效益、最有效的漁業管理工具之一。

漁船監控系統(VMS)是目前最具成本效益、最有效的漁業管理工具之一。

撰文/段佩妤 攝影/吳尚鴻

因應國際趨勢變化,1989年政府和產業界合力成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協助業者進行入漁合作、處理漁事糾紛、爭取成為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會員,以確保遠洋作業權益。參與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過程中,透過發展漁船監控系統、觀察員計畫等,共同養護與管理海洋資源。其中,觀察員計畫迄今二十餘年,已獲得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認可,今年1月該組織將派員來臺進行第三次定期稽核。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簡稱對外漁協)執行長張正昇,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研究所,專攻國際法、海洋法。張正昇投入遠洋漁業三十餘年,一路從基層辦事員做到第五任執行長,人生境遇與對外漁協的發展密不可分,「1987年,我在當時的農委會漁業處工作,協助處理對外漁業工作,那時候是任務編組,規模很小。1988年,臺灣遠洋漁業產生不少涉外漁事糾紛,於是當時的農委會決定成立對外漁協,我並協助草擬協會創立的架構。」

促進國際合作與援助被扣漁船 難忘「快樂366號」歷劫歸來

1980年代,協助業者進行入漁合作是當時的任務之一。不僅要與沿海國洽談,尋求入漁合作,也幫助業者爭取合理入漁費用,也需要拓展國際間的交流與互動。早期我國漁船被扣情形頻傳,因此對外漁協當時另一個主要任務就是協助處理漁業糾紛,通常漁船被扣主要是涉嫌違反沿海國漁業法令,但也有非漁撈作業的因素。

快樂366號漁船在美國舊金山的被扣事件,是最為棘手的經驗,張正昇說,2004年8月,快樂366號漁船從蘇澳出港,搭載船長、輪機長、10名中國漁工前往北太平洋作業。10月9日漁船突然失去聯絡,直到21日才接獲其他漁船通報快樂366號位在舊金山附近水域。張正昇說,「那些中國船員上船打算偷渡到美國。船行經夏威夷附近的海域作業,那十幾人就把船長跟輪機長綁起來,然後把船開到舊金山外海,再坐小艇偷渡上岸。」中國漁工上岸沒多久就被美國海岸防衛隊逮捕,船長和輪機長卻被指控從事偷渡買賣交易。

2004年快樂366號平安歸來,舉辦歡迎會。左一為執行長張正昇。(圖片提供/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
2004年快樂366號平安歸來,舉辦歡迎會。左一為執行長張正昇。(圖片提供/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

當時漁政單位、外交部與對外漁協開始漫長的跨海訴訟工作,「我們跟美國有時差,有時候船東跟船長、輪機長聯繫完,半夜就打電話給我,心急如焚,想知道情況到底是怎麼樣。」最後歷經1年8個月才通過司法程序還兩人清白。返家的最後一哩路,船長與輪機長僅靠兩人之力橫渡太平洋,航行將近一個多月才結束這段艱辛的旅程。過程與美方司法交鋒、不間斷的跨海聯繫與關切,以及蒐證辯論,張正昇感嘆道:「真的是永生難忘。」

臺灣遠洋漁業革新轉捩點 解除黃牌之後的永續方向

2012年開始,對外漁協派員參與臺灣與歐盟間的雙邊諮商,協助政府採取多項改進措施,但是沒有達到歐盟的要求,因此歐盟在2015年正式將我國列為打擊IUU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國家(按:即黃牌,雖然未禁止漁獲輸銷歐盟市場,但仍會引起貿易商及消費者疑慮),於2019年解除黃牌。

面對黃牌,對外漁協協助政府草擬《遠洋漁業條例》、修訂漁業法制架構、推動電子漁獲日誌(e-logbook)等改進措施。「我們以前沿近海管理跟遠洋漁業管理,都是用一個漁業法,最高罰款就是15萬元,法規有很大的行政裁量權。遠洋漁業條例通過以後,罰款最高是3千萬元,差距很大。」新法上路之後,雖引起漁民的反彈,但張正昇認為,這是產業轉型不得不面對的改變。

近年來為解除歐盟黃牌而做的努力,只是遠洋漁業轉型的開始。不僅是我國法規更嚴謹,在全球海洋資源日漸枯竭的情況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的規範也越來越多。整體漁獲總配額的減少,可能導致收入減少,而為了符合國際規範、達成市場期待等無形成本,卻可能是逐漸升高。

張正昇說,「遠洋漁業是糧食產業,一定會繼續存在,但是規模可能會縮小。我們現在政策的方向,就是希望能夠以良性競爭的方式,讓適合的業者繼續發展,所以規模應該會縮小,以後從事遠洋漁業的門檻會越來越高。」

投身遠洋漁業三十多年,張正昇認為產業發展如同潮來潮往,有時候狂風巨浪,有時候風平浪靜,遠洋漁業的韌性足以乘風破浪,產業前景應將眼光與格局拉大、看遠。
投身遠洋漁業三十多年,張正昇認為產業發展如同潮來潮往,有時候狂風巨浪,有時候風平浪靜,遠洋漁業的韌性足以乘風破浪,產業前景應將眼光與格局拉大、看遠。

肩負科學使命與法規防線 海上觀察員協助養護海洋資源

以往,船長所填報的漁獲日誌是漁撈作業情況的唯一資料來源,受到漁業管理措施(如最小體長限制、混獲)或經濟價值的影響,可能產生低報或誤報的情況。因此,由觀察員登船記錄,可與船長所填報資料進行對比,有助於主管機關及研究人員更準確地掌握漁撈作業及海洋資源的實際情況。

自2002年開始,受漁業署委託,對外漁協負責培訓、派遣觀察員。觀察員的主要任務,包括收集觀察船基本資料、漁具組成、作業方式與地點、漁獲量、魚體處理及咬食情況、生物採樣、生物樣本處理情況等,透過拍照、紀錄說明以供學術研究用途。觀察員也需要協助船長利用漁船監控系統(Vessel Monitoring System,VMS)回報漁獲等,肩負科學數據蒐集的任務。張正昇說,「這是一個很專業的工作,光是魚種就需要認識數十種,否則無法在短時間內認出魚種、正確紀錄。培養一位觀察員的成本是相當高的。」

1996年,對外漁協即投入漁船監控系統的開發;2000年開發出使用筆記型電腦之e-logbook軟體方便業者使用;2014年政府規定所有遠洋漁船均需使用e-logbook回報漁獲。(圖片提供/漁業推廣月刊)
1996年,對外漁協即投入漁船監控系統的開發;2000年開發出使用筆記型電腦之e-logbook軟體方便業者使用;2014年政府規定所有遠洋漁船均需使用e-logbook回報漁獲。(圖片提供/漁業推廣月刊)

時至今日,我國所招募及培育觀察員已從2002年的5人到現在共計130人。張正昇表示,在歐盟黃牌前,大概都維持60~70位觀察員,黃牌警告後,我們還是持續招募,現在擴充到130人,為的就是符合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的涵蓋率要求。

我國努力達成觀察員涵蓋率,也得到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estern & Central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WCPFC)的肯定,在2011年獲得該組織的授權,成為該組織區域性觀察員計畫的一部分,後於2017年接受定期稽核,再次得到認可。第三次稽核將於2024年1月進行,以確認我國在觀察員計畫上的持續投入與進展。

張正昇分享,「海上的生活有苦有樂,只要個性樂觀、開朗,就相當適合來嘗試這份的工作。」對外漁協將於2024年1月中旬開始觀察員的招募,預計錄取13名,「只要願意付出,百萬年薪不是問題。」

我國遠洋漁船遍布三大洋,太平洋是主要漁撈戰場。主要捕撈秋刀魚、正鰹、大目鮪、黃鰭鮪、長鰭鮪為主。
我國遠洋漁船遍布三大洋,太平洋是主要漁撈戰場。主要捕撈秋刀魚、正鰹、大目鮪、黃鰭鮪、長鰭鮪為主。

遠洋漁業重生之年 期待科技輔助產業轉型

「2024年是看見改變的開始,是遠洋漁業脫胎換骨,重生的第一年。」行政院於2022年通過「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提升漁工勞動環境,包含提高漁工薪資、強化生活條件與社會保障、強化仲介管理、調整監測管理機制量能等等,以各項實際行動改善漁工權益。「這就是重生的契機點,行動計畫已經執行到一定程度,今年就可以看見成果。」張正昇對於漁工勞動環境的實質提升,相當有信心。

對外漁協走過三十餘年,早期主要處理涉外談判,由於環境趨勢改變,守備範圍轉變為協助與支援產業全面轉型,「我們過去主要是談國際合作跟處理漁船被扣,後來協助政府去處理國際漁業組織事務,現在開始慢慢涉入人權,思考怎麼去照顧外籍漁工。整體產業未來提升跟轉型,導入科技輔助與應用會是關鍵。」我國有1千多艘的漁船,相較之下,遠洋漁業相關單位的人力並不足以應付,因此加強運用科技進行監控管理甚至執法,都是未來研議與發展的方向。

對外漁協自1996年建立漁船監控中心,當時僅有11艘遠洋魷釣漁船安裝漁船監控系統,截至2018年,監控船數已達2,369艘。漁船監控系統不僅能防範非法漁撈活動,也能密切注意高風險海域,如果有狀況可立即提醒船長。電子漁獲日誌系統的開發、參與電子觀察員系統的實驗等,從各方面導入科技系統,以提升作業管理效率與資料紀錄的精確度。

張正昇認為,未來遠洋漁業要以社會責任出發,期許對外漁協持續精進,得以支持產業未來前進的方向,「不要抱殘守缺,就是要不斷的改變,危機就是轉機。浪來了,跨過去就好,翻過這個浪頭,還是會有另一波浪打來,但是每次都能跨過去,就像每一天的太陽都會自東邊升起。」

2017年初,對外漁協協助漁業署成立24小時運作之漁業監控中心(FMC),藉此防範我國遠洋漁船可能涉及IUU漁撈活動,同時密切注意高風險海域作業動態。(圖片提供/漁業推廣月刊)
2017年初,對外漁協協助漁業署成立24小時運作之漁業監控中心(FMC),藉此防範我國遠洋漁船可能涉及IUU漁撈活動,同時密切注意高風險海域作業動態。(圖片提供/漁業推廣月刊)
行政院於2022年通過「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從船員權益、船上設施、岸上設施等三個面向著手,提升漁工從業環境。(圖片提供/漁業推廣月刊)
行政院於2022年通過「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從船員權益、船上設施、岸上設施等三個面向著手,提升漁工從業環境。(圖片提供/漁業推廣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