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業立法10年回顧】陳尊賢:釐清科學研究與行政管理差異,分部門管理土壤、作物、食安

文/ 何嘉浩 繪圖、製表/ 柯皓翔

台大農業化學系教授陳尊賢,多年來進行台灣土壤重金屬研究,承接農委會及環保署的全國性調查計畫,陳尊賢說明:「在制定規範時,從法規面還是從管理面思考要很小心,例如,環保署訂定法令,主要為了維護人體健康、為了保護環境品質,當有污染之虞時,要判斷何時開始採取土壤品質的監控、管制及整治,因此會有訂出土壤污染物之監測值、管制值等規範。」他強調,訂規範,重點在於注意跟行動的時機是什麼。

「而有機農業要嚴格控管農產品安全,要有多嚴格?多乾淨?違規了代表什麼?如果訂出上限值是15ppm,驗出來是20ppm,這代表該農地種出來的作物是不能吃的嗎?訂了規範就是要可執行,而要執行就要從消費者的立場想。」

「舉例來說,全世界的農產品都沒有制定銅、鋅的檢測數值,因為是人體必要元素,而土壤為何要訂定管制標準?就是因為環保署的責任是要管制土壤的品質。」

根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台灣目前是以該法條來管制土壤重金屬,其下只有3條行政規則,是處理農地發生問題時的應對措施,而日本是以「土壤污染對策法」管制之外,訂定了「農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專法來進行管理及管制,有機農業部分未特別設立規範。

特別的是,日本的農地重金屬規範,是用水溶出的量,來評估土壤是否有被污染,與台灣使用0.1M鹽酸萃取法,或是王水全量法來強制溶出完全不同,陳尊賢說明:「日本的想像是,土壤是個自然體,能夠被水溶出來的濃度就會影響環境品質,因此日本的法規都是用水溶出。而歐洲各國因為有詳細的土壤資料庫,因此可用統計的方式,訂定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因此,就算有機農業要制定法規,制定也要用科學當基礎,不要只用單一管制濃度數值來管。」
陳尊賢建議:「要用risk(風險)的概念來做評估,過去因為數據較少,難以有適當討論,現在多年調查下來,數據數量已累積很多,就可以好好討論了。」

民國98年時,農糧署曾經函釋因環境背景值導致土壤重金屬砷超標應如何處置,需要由轄區所屬農改場調查確認才得以進行驗證。

陳尊賢說明:「其實土壤重金屬背景值並不是個固定數值,而是range(範圍)的概念,要思考的是,我們要用一個數值去代表所有地方的背景值嗎?」

「目前國際上是以可信賴區間95%來看待,但是,剩下的偏高濃度範圍5%並不代表就不是背景值,因此是個範圍,而且背景值都是指地區內在無人為干擾一段時間內的數值,法規上通常以背景值的上限值來制定。」

陳尊賢建議:「是否能夠讓重金屬評估回到各部門專業負責?他以重金屬溶出的途徑舉例,重金屬會從土壤溶出,被根部吸收到作物體內,然後轉移到葉片或是果實,這過程橫跨的管理部門分別有環保署、農委會、衛福部,每個單位管理的目的、方法都不一樣,如果能夠把各單位所擁有的數據整合,就可以了解各個地區農田的生產風險性。」

土壤,環保署管理,負責思考對重金屬對環境品質的影響。

作物,農委會管理,負責思考對作物生長狀況的影響。

食物,衛福部管理,負責思考對人體安全的影響。

「國家花了經費讓各部門做重金屬的調查,這些資料就應該變成公有財,要能夠共享,在一定時間後進行公開,而不是做完之後卻隱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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