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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變更光電使用趨嚴!逾2公頃須經農委會同意

農業用地變更為光電使用的規定將修法,嚴格把關。農委會近日將修正《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將2公頃至30公頃的農地變更光電主導權拿回農委會,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決定權雖然還在地方,但要符合由農委會訂定的審核標準,以確保農業用地在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不會影響農業生產環境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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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前瞻的國土願景—農地止血與里山倡議

過去臺灣土地在缺乏整體計畫,以及地方執法不當的情況下,造成農地大量流失、破碎、汙染。如今農委會將針對違規使用情形銳意整頓,為農地的流失與濫用止血,我們樂觀其成並竭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