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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口鯊有救了!漁業署預告禁捕大白鯊、象鮫、巨口鯊

漁業署將於16日預告修正《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禁止捕撈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3物種,意外捕獲時不論存活或死亡,應立即放回海中,不能帶回港,違規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返港時也要主動通報漁獲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