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總編輯|農委會花蓮農改場場長杜麗華 臺灣中草藥產業化 需要衛福部打開一扇門

口述/杜麗華  採訪.整理/葉小慧 攝影/李維尼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急遽升溫,染疫人數暴增,「清冠一號」及防疫茶等配方引發搶購熱潮,甚至一度傳出藥材供不應求的消息,讓市場看到了臺灣中草藥產業化的重要性與需求性,不只我們重視中草藥作為防疫的角色,國外也往中草藥進行研究,畢竟對人體相對無害又有功效。不過,臺灣中草藥產業化談了幾十年,一直有制度面與實際操作面的問題,首要關鍵還在法規上的框架,有賴行政院衛福部願意帶頭斟酌法規上的調整。

衛福部法規限制 產業化之路舉步維艱

現在臺灣中藥材的原料來源,幾乎百分百由國外進口,若沒有培植在地中草藥產業生根,以降低進口國外中草藥的依賴,臺灣就永遠弱勢。雖說植物栽種屬於農業範疇,中草藥也有部分作為食材,「藥食同源」的特性使中草藥受到衛福部食藥署相關法規的限制。比如部分被列為藥材,藥材處方只能由中醫藥師開立,若未列入衛福部「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也會局限在中醫藥材使用,民間無法自行加工販售,或只能以生鮮形態販售。

以大家都覺得很好的山當歸為例,農民種植一定有相當的規模,若以生鮮形態販售,無法在短期內銷售完畢,最佳方式仍要回歸炮製或乾燥等加工方式;然而,法規限制其加工形態不得做為食品販售,一上架或販售即可能遭受檢舉,所有苦果都是農民要承擔,從農民角度思考,原是照顧大家健康的美意,結果不僅對自己沒好處,更可能因此受罰,既缺乏榮譽感,還有更深的挫折感。

在地生產找優勢 市場區隔在品質

其次是法規上未加限制的部分。以丹參為例,已列入「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內,僅限制必須複方、不能單方使用,當農業界想投入與推廣,卻因為國內生產成本高昂,阻礙了中藥商購買意願。個人認為,這是因為中草藥原料尚未進行明確區隔,目前中藥商進口的國外產品都是加工產品,無論原料好壞,磨成粉末都一樣,無從計較其中有效成分的多寡,加工過程也有無法清楚揭示的疑慮。若能做到明確揭示每一個品項的生產地區與來源,與一般臺灣農產品相同,一有品牌,二能區分是國內生產跟國外進口,三是做出生鮮和加工的區別,消費者的接受度會很高,就能形成足夠的助力。

重點在於如何做出市場區隔。眾所皆知,臺灣種植的中草藥較進口主要來源的中國安全,消費者相對安心,但不可否認臺灣中草藥種植面積有限,單價偏高,同時供應尚未穩定,因此臺灣中草藥店藥材九成以上是國外進口,因為量大且價格上相對平價。然而,要在臺灣發展中草藥產業,流通量大且大面積種植的品項,無法成為臺灣的優勢,相反的應該選擇具備關鍵性且適地適種的品項,相對強調新鮮、安全跟品質的特色,讓市場能接受較高的單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建議由兩種耕作制度著手,一是有機友善農法,立即與進口藥材做區隔,加上來源標示清楚,消費者更有信賴感;第二個慣行農法,則可透過產銷履歷的輔導確保產品的安全性。從過去許多檢驗到的案例觀察,國外進口的中藥材確實有農藥殘留的安全性問題,若最終能讓中草藥店或中醫院的開藥跟處方上,針對藥材來源進行國外進口或國內種植的區別,必能提供消費者更好的選擇。

基礎研究先投入 建立示範種類及栽培體系

當進入推廣環節,輔導面如何切入並帶出誘因,是在法規、市場之外的第三個重要環節。讓農民從事中草藥的種植,至少要有維持農民生活的基本能力,如何扶植產業化需要規畫出一套體系。除了法規面的檢討,也需要研究單位的投入,篩選出「適地適種」且「富含機能性」的品種,兩項條件都需要透過科學方法進行研究,導出成果後建立栽培體系,落實到輔導與推廣,再進一步橋接中藥公會等單位,媒合雙方以契作方式進行生產。

農委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簡稱花蓮場)藉由產品,帶動業者與所輔導農民媒合契作、保價收購,提高農民種植意願。以丹參為例,商品相當多樣化,從茶包到啤酒,坊間也有做成丹參雞、雞湯、雞煲等,相當受到市場歡迎。

若無基礎研究而直接盲目擴大面積,將面臨多重難題。臺灣中草藥產業喊了幾十年依然原地踏步,正因缺乏基礎的研究,沒有輔導的誘因,及未建立栽培體系,農民難以評估投入生產,加上法規限制使用,成本較高影響中藥商收購意願等,每一環節看起來都是障礙,串聯起來就成為一個難以跨越的藩籬,爬都爬不過去,而這些最終是由農民承受。建議透過中草藥產業化的計畫,由農業與中草藥研究的相關單位,選擇示範的種類和區域,再進行整套的輔導,相對單一、好追蹤,更有利於串接,整套產業鏈建立出模型之後,讓農民看到有成功的可能性,相對就有投入的信心。

唯有生產端、行銷端健全,本土種植比例慢慢擴大,中草藥產業才有辦法在臺灣落地生根,否則即便現在市場需求火熱,臺灣的中草藥產業仍是舉步維艱。欣聞衛福部已於今年初提出「中醫藥振興計畫」草案,並在5月27日獲國發會核准,明(2023)年編列7,000萬元預算,將與農委會合作,鼓勵農民栽種藥用植物,並擬定藥用植物種植、加工炮製等標準作業流程(SOP),同時媒合廠商契作。誠摯建議計畫相關領域的主管機關思考,如何在本職範圍內共同促成,討論撤除現有的藩籬,並在考量適地適種條件,針對希望農民投入生產的關鍵性品項,率先進行開放檢討,搭配計畫性進程的實施,相信未來幾年內必能看到一定的突破與進展。

農委員會花蓮農改場場長杜麗華
杜麗華場長認為,中草藥產業化需要源頭法規的鬆綁,以及基礎研究支持,從經濟角度建立一套可行的體系,讓農民能安心投入中草藥的種植與品質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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