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經濟品項及林地再開放 新增納入特有種臺灣山茶 鬆綁保安林可開放申請

臺灣山茶(Camellia formosensis)是全球僅臺灣獨有的特有種。(圖片提供/林務局)

林下經濟開放項目繼段木香菇、金線蓮及養蜂後,農委會林務局今(28)日公布新增臺灣特有種「臺灣山茶」,宣告林下經濟2.0版「落地」栽培啟動,為了避免衝擊森林生態,維護臺灣山茶基因多樣性,每個申請案件栽培面積限2公頃低密度栽培,且僅開放中、南部及東部地區栽種原生育地品系等方式經營。

林務局並發布,過去僅一般林業用地可經營林下經濟,國內國、公有及私有保安林共有524筆地號、面積總計2萬2千公頃林地,礙於法規限制無法經營,經林務局一年多跨部會協調,內政部已鬆綁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即日起國內所有保安林地均可申請經營林下經濟所有品項。

農委會林業試驗所長曾彥學指出,臺灣山茶是全球僅臺灣獨有的特有種,與中國烏龍茶、印度阿薩姆茶均不同,1717年成書的清朝《諸羅縣志》即記載水沙連地區有「山茶」,但直到近2、30年才有研究。

六龜地區國有林裡的臺灣山茶成樹高大,《諸羅縣志》等文獻更記載其長於深山,其採收不易。(圖片提供/劉士輔)

林務局2019年起推動林地經營變革,容許林下適度養蜂、段木香菇、栽培金線連,曾彥學說,以往方式是以「不落地」經營,開放臺灣山茶後,朝向林下經濟2.0版「落地」栽培發展,包括尚在試驗中的臺灣天仙果(又稱羊奶頭、臺灣榕等)、土肉桂,都是直接種植林下土地,採收葉片,一年可多次收成。

臺灣山茶葉片具有蜜香、肉桂、菇蕈、杏仁及咖啡等特殊氣味,製作茶品極具特色,具有經濟栽培價值。因原生育地分布在南投、嘉義、高雄及臺東等縣市,適合栽培在中央山脈東西兩側,海拔300至1,600公尺,有上層林木的中度光量(50%)林地為佳。

臺灣山茶花,因研究相當晚,直到2009年學界才確認臺灣山茶為臺灣特有種。(圖片提供/林務局)

臺灣山茶果實。(圖片提供/林務局)

林務局造林生產組長張偉顗表示,考量山區欠缺勞動力,林下栽培臺灣山茶面積以2公頃為限,後續視實際經營情況滾動調整,須栽培於上層林木行列之間,以順坡及單一條列方式種植,株行距為1.5公尺乘1.5公尺,每公頃約可種植1,111株。一般茶樹栽培每公頃約為1.1萬至1.2萬株。

並且,林下經濟禁止使用化學農藥及肥料,栽培臺灣山茶須任茶樹自然生長,不可以截幹矮化、嫁接及淨土等慣行農業方式經營;每年可機械除草2至3次,經修剪的地被植物與林木枯枝落葉則應提供林地養分循環,不做額外施肥。

為了維護生物多樣性,林務局現推廣種植臺灣山茶3個品系,農民栽培苗木以原生育地區品系為限,中部苗栗、臺中、南投、雲林及彰化等地種植「眉原山品系」,南部嘉義、臺南、高雄及屏東種植「六龜品系」,東部花蓮及臺東種植「永康山品系」。

林試所規劃明年提供2萬株不同臺灣山茶苗木品系的苗木。(圖片提供/林務局)

張偉顗說,臺灣山茶苗木由林務局、林試所培育眉原山及六龜品系,茶業改良場臺東分場培育永康山品系,現有六龜品系約5千株,其他品系陸續培育,預計明年底前將各有2萬株可提供;中部地區民眾可向東勢、南投林管處洽詢,南部洽屏東林管處、東部洽臺東分場。

林務局長林華慶表示,林下經濟是在維繫森林生態前提下,經營森林副產品,促進山村社區及原住民部落發展的綠色產業,推動迄今整體經濟效益已逾2千萬元;為了讓林下經濟產品可與一般農產品做出市場區隔,明年將委託驗證機構建立林下經濟驗證制度,推出「林下良品」標章,提升林下經濟產品價值。

林務局今日宣布新增林下經濟品項臺灣特有種「臺灣山茶」,並預定推出「林下良品」標章。(攝影/游昇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