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50歲以下退伍青農可參加農保領農退儲金

服短役期退伍青農返鄉務農,未來將可參加農保並提繳農退儲金。圖非當事人。(圖片提供/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服短役期退伍青農返鄉務農,未來將可參加農保並提繳農退儲金。圖非當事人。(圖片提供/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過去服短期役軍人退伍後選擇從農,但在國內已為農民建立退休儲金制度保障退休生活的此時,這批退伍青農卻因不具投保農保資格,而無法提繳農退儲金。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3條之1修正草案,服短役期退伍青農返鄉務農,未來將可參加農保並提繳農退儲金。

農委會輔導處指出,以30歲退伍青農為例,參加農保每月繳78元,以明年基本工資2萬5,250元起算,未來基本工資每年調整2%估算,農退儲金最高提繳10%,提繳滿35年後退休,將可月領2萬3,506元。輔導處副處長陳怡任說,退伍青農已領過軍保退伍給付,因此將無法比照一般老農領取老農津貼每月1萬332元。

農委會表示,農保條例修正有關退伍軍人參加農保規定的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訂定,目前農委會正與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積極籌備各項準備工作,以讓退伍青農可早日參加農保及農民退休儲金。

依統計,服役未滿20年,未領退休俸的軍職人員,平均退伍年齡約為27歲。農保條例原本規定,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得參加農保;農保條例施行細則也規定,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括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因此使得部分服短期役的軍人即使不到30歲就退伍,因為領了退伍給付,不能再參加農保,成為退伍青年從農的一大阻力。

為了鼓勵服短役期未具領取退休俸資格的退伍青年從農,這次修法規定,未來只要符合首次加保50歲以下、無領取退休俸資格、農業經營規模達實耕者標準等三大要件的青農,都將可以參加農保並提繳農退儲金。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法案後,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於臉書感謝行政院支持,以及朝野立委相挺臺灣農民,讓農保制度更貼近農民生活實況,讓農民的權益更受保障。

這次修法還包括,過去農保被保險人加保的自有農地被徵收,或是徵收前已與需地機關協議價購,導致土地面積不符加保規定者,未來可續保一定期間;年滿65歲且加保年資累計達15年者,還不受續保一定期間的限制。農保被保險人之保險給付請求權時效,由2年延長為5年。

放寬請領生育給付的條件,刪除原來須分娩前加保滿280天或早產前加保滿181天的天數規定,避免農民因職域轉換,天數不符規定,導致無法請領生育給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