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水拿獎勵 水資源競用區大區輪作明年一期作上路

大區輪作灌區不種水稻,轉旱作高粱可領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獎勵,還有節水獎勵可拿。(圖片提供/農糧署)

因應氣候變遷下乾旱頻率增加,農委會強化農業節水,配合豐枯水期調整水稻種植期間,明年一期作起全臺6個水庫灌區實施水資源競用區(水資源競爭使用區)大區輪作,兩年一輪,輪值灌區一期作得不種植水稻,選擇做生產環境維護或轉旱作可獲節水獎勵,可與農糧署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獎勵疊加領取,總計最高每公頃9萬元。

配合農委會農糧署自110年起實施「稻作四選三」政策,農委會推出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調整方案2.0版「大區輪作」,針對石門水庫、寶山水庫(上坪堰)、明德水庫、鯉魚潭水庫(下游灌區)、德基水庫(石岡壩)及曾文─烏山頭水庫等6個水庫灌區,以兩年四個期作為周期,兩年一輪,一期作須作生產環境維護或轉旱作。

農委會農田水利署副署長陳衍源表示,輪值灌區仍會持續供灌,農民自由參加大區輪作,一期作不種稻選擇生產環境維護,經濟部經費提供節水獎勵每公頃4.2萬元,或是不種稻轉旱作獎勵每公頃3萬元,一般農民與綠色環境給付獎勵疊加領取,最高每公頃9萬元。但須注意,同一田區每年僅可辦理一次生產環境維護。

111年一期作輪值灌區包括石門、明德、鯉魚潭、德基及曾文烏山頭水庫灌區共約2.8萬公頃。陳衍源表示,以桃園石門水庫灌區為例,108年起推動的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調整方案共分5區,2.0版大區輪作改依農水署桃園、石門兩個管理處供灌區域分作A、B兩區,以利兩年一輪輪值,明年一期作由A區輪值。

A區包括八德、中壢、過嶺、新屋及湖口(桃),B區包括楊梅、富岡、湖口(石)、大竹、大園、大崙、草漯、新坡及觀音。陳衍源指出,A區的新屋及湖口(桃)因在109年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調整方案已實施過、可折抵一次,明年一期作不做大區輪作;B區的楊梅、富岡及湖口(石)則在108年實施過折抵一次,112年一期作不參與大區輪作輪值,因此從113年一期作之後A、B兩區就會恢復正規輪作。

陳衍源說,大區輪作不種稻作可減少農業用水,但節水量須視農民參與程度而定,農水署未預估節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