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赴農委會控豬肉標示亂象多 陳吉仲:食藥署主管產地標示

民團在農委會門口召開記者會控訴豬肉加工品原料產地標示不清、標章亂象多。(攝影/記者陳儷方)

國內銷售豬肉及其加工品自今年元旦起均要求原產地標示,民間團體「反萊豬,大眾走」今(10)日在農委會門口召開記者會表示,實地走訪8縣市各類賣場後發現,豬肉產地標示有諸多亂象,例如烤肉串沒有豬肉原產地標示、疊床架屋的各式貼紙等。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回應表示,民團找錯對象,豬肉產地清楚標示的主管機關是衛福部。

陳吉仲指出,餐廳及販售場所的豬肉產地標示,主管機關是衛福部食藥署,但農委會樂意把去年公告清楚標示的工作做好,清楚標示配套措施做到了,才可以讓消費者更多選用臺灣豬肉,豬肉自給率從9成提升至9成3,今年1至9月的毛豬拍賣價也是有史以來最高,去年開放萊豬進口前,很多立法委員擔心的價格崩盤、產業受影響、食品安全等疑慮都沒有發生。

農委會畜牧處則回應表示,農委會負責的「臺灣豬證明標章」,須由業者提出申請並通過審核才能使用,相對嚴謹,統計至11月9日止,1萬5千多家申請,1萬1千多家通過審核,退件及撤銷比例約有2成4。

民團:豬肉加工品原料產地標示不清、標章亂象多

「反萊豬,大眾走」聯盟召集人陳思宇表示,在電商平臺搜尋「豬肉」即可發現多項豬肉商品,烤肉串、醃漬豬排等產品不少沒有標示原產地,消費者根本不知道吃了哪一國的豬肉。

聯盟集合8縣市觀察員,從超市、量販店、夜市、傳統市場抽樣調查豬標章張貼情形,陳思宇說,每個縣市至少實地走訪3處店家,以桃園市為例,根據聯盟查訪資料,查訪的自助餐業者、傳統市場、夜市攤販沒有豬肉原產地標章,大賣場僅部分有標章;在養豬大縣屏東縣的抽樣訪查,沒看到自助餐業者、傳統市場、夜市攤販、大賣場有豬肉標章。

農委會:「臺灣豬證明標章」商標限全店使用國產豬才能掛

今年元旦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後,衛福部規定,國內所有食品販賣者販售的豬肉及豬肉可食部位原料食品,都必須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且規定標示方式及尺寸,並提供公版標示讓業者自行下載使用,部分地方政府自行設計豬肉標章,供縣市境內店家使用,農委會也推出「臺灣豬證明標章」,限定只有使用國產豬肉的業者才能掛上,推出標示的單位很多,管理強度差異大。

依照衛福部規定,國內販售豬肉及豬肉可食部位的原料原產地標示,都須比照牛肉原料原產地標示方式做清楚標示,包括可見豬肉及可食部位原型的生鮮豬肉、豬脂肪,以及以豬肉及可食部位加工製成的產品,例如醃豬肉、香腸、熱狗、肉絲炒飯、水餃、貢丸等等。未依規定標示,開罰3萬元至300萬元;標示不實,開罰4萬元至400萬元。

國內消費者對國產豬肉有明顯偏好,且國產豬肉占全國豬肉消費量達9成以上,農委會因此推出臺灣豬證明標章,鼓勵業者全面使用國產豬肉,強化國產豬肉整體識別,標章依商標法申請註冊,沒有取得授權就不能使用。

農委會畜牧處長張經緯表示,臺灣豬證明標章須由業者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才能取得並使用,截至110年11月9日止,共計受理申請1萬5,458件,經審查通過並顯示於標章地圖件數1萬1,518件,待張貼標章67件;另不符規定退件2,093件,撤銷1,650件,其餘尚待補件及審核。張經緯強調,使用臺灣豬標章的場域,只能銷售臺灣豬,若使用臺灣豬標章的店家同時銷售臺灣豬及其他產地的豬肉,就是違反臺灣豬證明標章的合約使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