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肉品原產地標示有眉角 公民團體憂標示不清反成洗產地

開放萊豬進口政策配套措施即是落實產地標示,立委陳椒華3日舉辦公聽會,公民團體表達擔心,豬肉加工品經洗產地就無法得知原料來源了。(攝影/陳儷方)

政府預計110年元旦起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口,並承諾落實產地標示,讓消費者自主選擇。不過,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3日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質疑含萊劑的美豬經由加工洗產地,即可洗成國產豬,足以混淆視聽,消費者根本不會知道水餃裡的豬肉是不是美豬,參與公聽會的公民團體呼籲政府,開放萊劑美豬進口政策應懸崖勒馬,先做好風險溝通再行研議。

陳椒華強調,政府應審慎因應瘦肉精美豬的健康風險,只用7天預告就要放行萊劑美豬及30月齡以上的牛肉,未經過充分民主程序及社會討論,「就是很草率」,肉品、加工品、內臟,甚至是全豬,相關資料都沒公開讓大家知道,讓想吃與不想吃美豬的人,都無法辨識。

主婦聯盟執行長吳碧霜說,尤其是孕婦、坐月子的產婦,以及生病臥床的敏感族群,這些人的食補食材中可能都包括豬內臟,他們食用萊豬的健康風險有多高?對於腸道及神經系統的影響如何?因衛福部都沒有回應,讓他們無法減低疑慮。

看不出豬肉原樣的加工品,是消費者最關心的議題,依照現行《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法規,進口豬肉原料經在地加工後,產地就變成臺灣。新竹市議員林彥甫指出,貢丸是新竹特產,怎麼保證豬肉來源是臺灣?當原料有1%或10%使用了美豬時,這顆貢丸的產地該怎麼標示?他懷疑消費者屆時是否真的具有選擇權。

財政部關務署說明進口貨物的原產地認定原則,分為「完全生產」及「實質轉型」兩種,所使用的原料及加工地,都在同一地區或國家,就是以原料及加工地為原產地,例如,在美國出生的豬,在美國飼養,並在美國加工製成火腿,所有製作流程都在美國,很容易認定原產地就是在美國。

實質轉型則是原料及製造,涉及2個以上國家時,如何判定貨物的原產地?關務署表示,依照國際標準有2種認定方式,一是稅則號列的改變,一是附加價值35%以上,可做為認定最終貨物實質轉型地的依據。

舉例,泰國進口越南的豬肉及魚漿,加工製成魚丸出口,關稅署說明2種原產地認定方式。若以稅則號別判定,越南進口豬肉是0203.29,越南的魚漿0304.99,進口到泰國後,到泰國加工,製成魚丸後,魚丸的稅則號別為1602.49或1604.20,魚丸的稅則號別與豬肉及魚漿的稅則號別,前6位碼已發生改變,所以可判定泰國才是魚丸的原產地,這是一種實質貨物轉型。

另一種實質轉型貨物的例子是看附加價值率,超過35%以上即認定為原產地。出口價格減掉直接或間接進口原料價格,再除以出口價格,即為附加價值率,若大於或等於35%,即判定加工地泰國為原產地。透過實質轉型方式改變產地,不僅有可能,也合於現行法規,不過,關務署強調,他們僅負責進口貨物的原產地認定,國內的加工產品產地標示不是他們的業務。

根據《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原產地認定有「完全生產貨物」及「實質轉型貨物」,實質轉型貨物類型有2種判定方式,一為稅則號別最終改變,以最終實質轉型的加工地為原產地,二為附加價值率35%以上。(圖表來源/關務署)

農委會、教育部,以及國防部都有指派官員參加這場公聽會,分別說明農委會對於養豬產業的輔導計畫、教育部對於學校營養午餐優先使用國產食材的要求,以及國軍採購食材政策,現在及未來都會以國產且經認證的豬肉為優先,照顧國內畜牧業,也確保國軍健康;至於食品主管機關、負責訂定豬的肌肉、肝、腎、脂肪之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的衛福部,則未派人出席公聽會做政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