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有機】王鐘和:友善與有機定義,應該說清楚、講明白

口述/王鐘和 採訪整理/何嘉浩 製表/柯皓翔 首圖提供/CC0 Public Domain

在2008年,官方公布《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規範唯有經過驗證,才得以宣稱「有機」,並以此建立一套有機農產品管理體系,並提供驗證補助,鼓勵農友加入。

但到2016年底,有機農業面積仍不到農地總面積的1%。農委會檢討後,今年公布將增加「友善農業」的範圍,給予補貼並納入有機農業面積計算,這對於有機驗證會有何影響?

20幾年來,屏東科技大學農園生產系教授王鐘和,在有機農業的發展扮演重要角色,運用本身土壤及農業化學的背景,協助有機驗證體系更妥善,並擔任台灣有機產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從事農業推廣及教育工作。

《農傳媒》訪問王鐘和對相關政策的建議,並以第一人稱摘要呈現。

友善農業定義應清楚,妥當運用補貼

對於政府要鼓勵環境友善的農耕方式,來推動友善農業是非常贊成的,但是補貼其實都是納稅人稅金,因此怎麼使用應該要很清楚。

例如,像早期談到自然農法,以及CSA(社區支持型農業),都是從理念出發辛苦經營,他們會讓大眾看到自然農法的理念,讓消費者願意支持。不過這些農業生產及消費的過程不會使用到稅金補貼。

但是,既然要納入政策補貼,每個名詞跟過程都必須清楚,例如友善農業的定義為何?是否需要證明?由誰來做管理跟查核?如果是由友善耕作團體來進行,就必須了解哪些團體有資格及能力做這些事情。

友善農業產品的農藥檢驗標準為何?政府應公布

以目前有機驗證來說,除了驗證過程外,主要是用檢驗,由各驗證機構或是縣市政府把關,並且要求未檢出農藥殘留,如果有驗出,將會有相關的罰則及罰款。

但是,如果驗出有農藥殘留,經調查了解農友已經盡力做了能做的防護措施、立標示牌及告知鄰田農友等責任(其實之前已被驗證機構驗證通過),還是因受到飄散污染導致檢出農藥,我們希望不要公告及處罰農友,惟該批產品不以有機名義販賣即可。

而友善農業,如果在定義上跟有機農業一樣,都不施用農藥化肥,那除了生產過程需要檢視是否有做到不使用之外,產品檢驗上的標準是否應比照有機驗證標準制定?

或許有的友善農友會覺得,為何一定要檢驗農藥?這應該要看現階段的消費者是否能夠接受,既然是跟有機農業一樣不施用農藥,是否應該給予同有機產品的標準呢?因此在友善農產品的農藥殘留標準部分,農政單位應多參考廣大消費者及農友的意見,妥善規劃,希望政府後續能儘快公布實施細節。

友善農業執行方向應有共識,不影響有機驗證體系

另外,關於友善農業團體部分,團體能否勝任的資格評估很重要。像綠色保育標章,本身已經有一套規範在執行;還有主婦聯盟,針對消費者的健康安全,能提供不同的等級供消費者選擇,其中有的等級是不施用農藥及化肥的。

雖然友善團體的做法不同,但還是應該要有一致性的方向。這部分除了由審議小組的專家學者來評估之外,也應該讓社會大眾一起來檢視,並應有完整的配套才去做執行。

曾經有做有機的農民反映,很擔心友善農民不用負擔驗證費用,就可透過友善團體背書獲得政府補貼,並且最長可領6年,是否反而影響農民加入有機農業的意願?

因為大部分的國家,對有機是有嚴格定義的,像日本來說,有把不同農業操作方法分類清楚,像有機栽培、特別栽培、慣行栽培,消費者就可了解清楚做出支持。

因此,如果政府想積極推動有機農業面積的增加,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必須要注意細節,尤其是補貼運用,以避免因為求快,導致影響既有的有機農業驗證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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