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水利會改制,農民期望政府改善缺水問題

企劃製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未來農委會要將 17個農田水利會改制升格為公務機關,隸屬於農村及農田水利署,期望透過改制讓更多農地納入灌區中,並能完善水資源管理及硬體設施。

水利會原有的事業為資產將會以公設財團法人,進行多角化營運,經營所得會用於農田水利事業,另外也會成立特種基金,管理水利會的現金資產與公務預算,以維持水利用途。

南投農田水利會會長林庚辛表態支持改制,希望改制升格之後能夠改善圳路老舊的問題,降低漏水率。但林庚辛強調,政府一定要顧及農民權益,不能讓農民的權益因為水利會改制而遭受到損害。

水利會與水頭里社區發展會合作,透過灌溉圳路營造鳳雛生態公園,此為灌溉主幹線。

枯水期農民使用「二手水」影響收成,盼望農水路現代化

南投農田水利會的歷史最早可追溯至清代,但灌區內大多數的管線是在民國50年代由民眾及政府出資整建完成。目前灌區涵蓋彰化、臺中、南投等區域,共有10個工作站,灌溉面積約1萬2千多公頃左右,仍有1千多公頃農地位於灌區外,現在正進行管線規劃。

該灌溉事業區地勢落差高達700公尺,水源來自於烏溪系統,沿線地形陡峭,夏季的豪大雨常造成取水口及導水路嚴重損害,大雨後灌溉渠道常有堵塞問題,每年相關維修費用高,冬季則面臨雨量稀少造成水源不足,與夏季相比僅有不到5成水源可供應灌區,用水調配成為南投農田水利會的難題之一。

在埔里當地有著20幾年種植經驗的農友廖永文表示,灌溉水源會受到颱風、豪雨或是乾旱影響,像是枯水期時農民就會去尋求井水,甚至是二次用水、三次用水,但使用這些「二手水」會影響到作物收成。雖然現在相關節能灌溉設備都十分進步,但新增滴灌、噴灌設備都需要大量經費,這些都要仰賴政府提供經費興建。

農民廖永文表示,使用「二手水」會影響到作物收成,需政府提供經費興建新增的滴灌、噴灌設備。

目前南投農田水利會擁有現金存款近9億元,每年的收入約有3.8億,其中有7至8成是來自於政府補助,但總支出卻將近4億元,面臨千萬的財務缺口,南投農田水利會只能依靠變賣土地或是出租大樓來維持水利會運作。

林庚辛語重心長地指出,灌溉圳路老舊是供水不足的大問題,南投農田水利會境內圳路長達146萬多公尺,這些圳路都已經使用5、60年以上,時常需要維護及修繕,但是水利會經費不足以負擔圳路全面修繕,因此有將近4成的灌溉用水都從老舊圳路中消失。

南投農田水利會灌溉區域圖。(圖片提供/南投農田水利會)

希望政府能提撥經費,改善老舊圳路

林庚辛指出,南投農田水利會過去就依循政府政策在推動管理事業,期望水利會改制後,政府能夠投入經費修繕南投農田水利會的圳路,減少漏水問題,相信這樣就能夠大幅改善旱期的缺水問題,並且落實擴大灌區計畫,將剩餘區域通通納入灌區中,而農民也能獲得更多照顧。

廖永文則表示,有些農田因為水資源不足而影響作物生長,最後決定休耕,當政府提倡青年返鄉時,要先處理水的問題。另外只要會員不因為水利會改制而有權利受損狀況就認同這項政策,政府也應在改制後更重視農民權益,並照顧好水利會原有的員工,共創更好的福利。

南投當地灌溉中的茭白筍田。

水利會員工是農田水利的重要基石

現行水利會改制後將採行雙軌制,原有員工將依循水利會制度進行聘任,但林庚辛希望水利會改制後,能讓水利會員工直接進入公務人員體系,他提出,水利會員工也是經由考試進入水利會,但像是掌水工、小組長工作危險性高、服務時間長,薪資卻不成正比,政府應該在改制後要提撥些經費照顧辛苦工作的人。

「這些員工比一般公務人員還辛苦」林庚辛表情嚴肅的說,改制後政府一定要保障水利會員工的權利,颱風天水利會員工站上第一線關水門、巡視圳路,甚至捲起褲管進入水圳中清理雜物、樹木,以免造成更大的災害。廖永文表示,水利會員工都有對水利會貢獻以及負起相關責任,政府需要保障及維護員工權益。

農委會說明,農田水利會改制升格,對於員工權益保障及農民用水規劃已有完整規劃。基於農田水利會員工為政府推行農田水利政策之重要基石與夥伴,改制後,員工工作權益理當妥予保障。

農委會目前已向銓敘部、人事行政總處協商爭取,水利會改制後人事制度採雙軌制運作,現有農田水利會人員繼續適用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確保現有職員的工作權、升遷制度及退休金等。後續也將推動農田水利會改制條例立法,以法律的高規格保障現有人員工作權。

林庚辛強調,政府一定要顧及農民權益,不能讓農民的權益因為水利會改制而遭受到損害。

水利會財產保證用於農田水利

「水利會財產要用於水利會,而不屬於政府機關。」林庚辛強調,南投農田水利會過去有一半建設都是由農民捐贈,雖然無法追溯是誰出資興建,但這些既有的財產要用於會員身上。不過林庚辛也指出,水利會從民國81年開始停徵會費,相關圳路修繕費用都是由政府支應,因此管線部分可以說是折舊得差不多了,目前就是剩餘資產的問題。

農委會指出,農田水利會改制後,農業水權、資產規劃及農田水利會員工權益保障及基層水利服務,均已完善考量。未來農業水權的申請,將打破農田水利會本位,進行區域水源最佳化調配,提升農業水資源利用效率,若遇枯旱狀況,將依據水利法第18 條之規定農業水權優先於工業水權,極力捍衛農業用水,若需短期調度農業水權,則依農業用水調度使用要點,對受影響農民予以補償。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王裕民建議,政府將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後,應該要設置委員會,廣邀全國各地專家學者進入委員會內,了解每個灌溉事業區的內部狀況,與農民一起找到問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