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區娛樂漁船及停泊港解禁 綠島公館漁港將成休閒漁業熱點

夏天快到了,民眾從事水上遊憩活動的機會也跟著增加,海釣、賞鯨、搭船浮潛等活動都屬於漁業署管理的「娛樂漁業」的範疇。漁業署8日預告修正《娛樂漁業管理辦法》第7條附表一,調整宜蘭縣、臺南市及臺東縣娛樂漁船配額及停泊漁港,最快在下半年就可以在臺南青山漁港搭乘漁筏遊潟湖,綠島公館漁港則可望成為新的休閒漁業觀光熱點。

此次修正的內容為,宜蘭縣粉鳥林漁港20噸以上兼營娛樂漁業為2艘、臺南市青山漁港不限制兼營娛樂漁業的漁筏舢舨數量,以及臺東縣政府新增公館漁港為專(兼)營漁港,並且調整綠島漁港未滿20噸的兼營漁船到25艘。

臺東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科長陳文泰說明,為了轉型低度利用的漁港,並且舒緩綠島漁港(南寮漁港)的使用密度,今年特別增加公館漁港為娛樂漁船停泊港口、且該港口未限制兼業娛樂漁業漁船的登記額度。目前綠島漁港目前除了交通船、漁船,還有娛樂漁船會在港區出入,「實在是太擠了,飽和度過高也會影響到娛樂漁船的服務品質」,因此希望可以分散娛樂漁船的作業區域,並讓低度利用的公館漁港可以轉型為休閒使用的港口。

另外,除了新增公館漁港,綠島漁港的兼業娛樂漁業漁船額度,也由現行15艘增加到25艘,陳文泰表示,過去開放登記名額均供不應求,且縣府也有發現部分載客小船會進行娛樂漁業規範的行為,希望透過增加名額讓有需求的業者可以不用遊走在灰色地帶。最快6月,臺東縣政府就會發文給漁會,開放漁船來登記。

漁業署漁政組組長施俊毅表示,各縣市政府會依照地區內娛樂漁業的需求及碼頭數量調整漁船數,再由漁業署評估公告。每年數量增減幅度不一,像是近年宜蘭頭城賞鯨、新北市海釣的需求比較高,漁船數量就會比較多,其他地方若需求不高,就會下修船數,便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