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跨域專業合作,生物農藥應用盼促進法規彈性、政策補助,加速推廣於慣行農民

內容提供/豐年雜誌 文/林君翰 攝影/林君翰 首圖提供/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走進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生物藥劑大樓,一間又一間的實驗室正繁忙地進行菌株培養、蟲體實驗、防治效果試驗等工作,農委會在2017年9月推出的「10年化學農藥使用量減半」政策,這項政策促使產官學界積極投入生物農藥研發與生產,加速生物農藥商品化。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在2017年結束了為期4年的《推動生物農藥產業化計畫》,其主導的「天然植物保護資材商品化研發應用開發平臺」,加速生物農藥開發流程,擴大符合優良實驗室操作規範(GLP)的毒理試驗、理化性試驗接案量能,順利將幾種生物農藥技術移轉給業者,為生物農藥體系的推進開啟新契機。

跨域合作,分進合擊以提升效率

生物農藥從開發至田間應用,期間還須經繁雜過程,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所長費雯綺說明,除了菌株收集、篩選,找出效果較好的生物農藥在實驗室操作,實驗完成後還須到溫網室、露天農田試驗,由於田間受光線、溫度等環境因子影響,因此必須與植物保護人員合作觀察,特別是產品推廣,因為必須了解害物生態,才知道什麼時候防治效果最好,如何與化學農藥輪替使用。「大多植物保護人員較熟悉化學農藥防治,生物資材開發者與植物保護人員便要跨域合作,才能有效整合運用這些防治資材。」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運用蟲體感染病毒,並利用其生產微生物農藥。

廠商技術移轉菌株之後,尚無法直接登記上市,須先進行相關試驗,而這過程中也需要許多害物專業的植物保護人員、生物技術人員投入。興農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植物保護部商品服務處高級專員楊金璋表示:「使用生物農藥需要教育,很多農民或一般消費者種植作物,但並不曉得作物得什麼病,需要專業判定。」

此外,開發生物農藥的發酵製成階段也需要跨界合作,費雯綺說:「發酵人才在農藥單位很難找,因為那是專門的學問,大部分都是在食品相關領域。」實驗室中多是進行5、10公升小量發酵,若是上公噸量產,則會找業者合作,「大家各有目標,他們做食品,我們做資材,但他們需要發酵技術,所以跨域合作很重要,各有專長,效率才會好。」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多進行5公升小量發酵,若要大量發酵,便須與廠商合作。

調整生物農藥登記門檻,依據農藥風險分級管理

要鼓勵生物農藥發展,法規政策也須進一步推進與調整,依據《農藥管理法》,無論是化學農藥、生物農藥都要登記。費雯綺說明,若天然素材安全性很高,便能歸屬於「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例如費洛蒙由於不直接噴灑植株,實際上算是此類,但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是採主動報備登錄,而廠商投入成本生產性費洛蒙,卻因市場競爭激烈而不易獲利,且費洛蒙生產有一定門檻,所以仍主張須辦理農藥登記。為解決這類難題,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與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推動降低費洛蒙的農藥登記門檻。

而廠商若想要在臺灣上市販售費洛蒙,除了農藥登記之外,還須取得原體登記,但由於費洛蒙成品所需原體(有效成分原料)大多是從國外買進,原體提供原廠須提供相關原體報告,才能在臺灣取得原體及成品登記,但國外原體報告往往不易取得,例如興農公司技術移轉小菜蛾性費洛蒙在2018年3月取得農藥登記證,但因為每年僅有5~10公克採購量,原體提供原廠不願協助提供相關報告,導致此項產品因原體登記問題,目前還無法上市。費雯綺也期望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考慮修法,不要讓原體登記變成費洛蒙開發的瓶頸,以加速推廣安全農業與生物農藥。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為了試驗所需材料,例如研發防治粉介殼蟲的微生物或性費洛蒙,會在實驗室利用南瓜大量飼育粉介殼蟲,並使用黃色黏紙避免其他昆蟲干擾飼育。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局長馮海東說明,為加速生物農藥登記,已將生物農藥申請登記所需試驗項目與化學農藥分別規範,並大幅簡化生物農藥申請登記所須檢附資料要件。其中費洛蒙理化性試驗項目由10~18項簡化為3項,且免提供毒理試驗、殘留試驗資料。

此外,由於部分生物農藥兼具肥料功能,但臺灣現行法規將兩者分屬於不同主管機關,在農藥分級管理上,馮海東表示,目前正積極規劃農藥分級管理制度,未來將依據農藥風險性劃分級別,分別就生產製造、倉儲運輸、廣告促銷、販售使用等行為調整適當管理措施。由於生物農藥登記門檻已降低,業者如果想宣稱其生物性產品具有防除農林作物有害生物的藥效,可向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申請登記為生物農藥,或依據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申請程序及審核原則,登錄為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以利友善環境農業資材於國內推廣與應用。

興農公司供應中心設有技術人員,直接面對農民交流農藥使用問題。

突破農民用藥習慣,提高使用生物農藥信心

根據有機農業全球資訊網統計,2017年臺灣有機驗證農地面積為7568.803公頃,占臺灣耕地面積不到1%,慣行農民仍是占多數,因此業者多將生物農藥主推慣行農民。興農公司臺灣植物保護部協理蔡至勇解釋,化學農藥與生物農藥應該相輔相成,維持穩定收成也減少消費者疑慮,「剛開始一定是搭配化學農藥,可以馬上有效果,但因為生物農藥大概要7天之後,效果才會慢慢出來;若兩者同時使用,本來7~10天噴1次化學農藥,就可以拉長到14~20天噴1次,延長施藥間隔,如此一來就減少化學農藥施用量,且一樣有防治效果。」

為了推動更多慣行農民投入友善環境耕作,降低化學農藥使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與農糧署訂定《友善環境農業資材補助作業方式》,彙整「生物防治資材品牌補助名單」,農民只要購買補助名單所列生物農藥,就可以向地方農會申請補助,補助基準為購買憑證所列金額二分之一,每公頃最高可補助5千元,以提高農民使用生物農藥誘因。

在推廣農民使用生物農藥時,楊金璋認為最大的問題在於效果,不管是蟲害或病害,化學農藥可以立即看見效果,但生物農藥著重預防,還沒發病之前就要使用,而不是病入膏肓才開始使用。蔡至勇補充:「政府雖然有補助,但最重要的還是使用生物農藥的成本和效果,我們擔心有些農民因為補助而去用了(生物農藥),但只用1次或是用錯了,以後便不再使用,所以我們會要求每家店一定要做示範田觀摩會,讓他們看到產品效果。」

目前農民經常為節省成本自行培養生物農藥,但因品質不易控制,而導致施用效果不彰,且不同的生物農藥會有不同的施用時機與方式,因此需要專業技術人員輔導,在興農公司每家店鋪都設有技術人員,可以直接提供農民相關技術服務,臺灣植物保護部商品服務處專員賴儀恬說明,為讓農民了解生物農藥特性與正確使用方式,他們經常會舉辦田間試驗、夜間講座、說明會等活動,或是在店內直接與農民進行新產品特性與技術交流、討論使用問題。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於臺南市後壁區推廣性費洛蒙防治水稻田害蟲,讓農民可以更加認識生物農藥的特性及正確使用方式。(圖片提供/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延續平臺技術服務,擴大多元菌種研究範圍

雖然目前生物農藥價格高,但為了讓農民願意減少使用化學農藥,政府已積極推動生物農藥商品化,提供價格更合理的產品,而為延續「天然植物保護資材商品化研發應用開發平臺」的技術服務,費雯綺表示在2018年透過科技部專案計畫,延續先前的模式,讓這項服務不中斷。並希望可以多元開發生物農藥,例如增加開發小型昆蟲生物農藥,「因為即使是化學農藥也較難防治小型昆蟲,導致農民拼命噴,所以藥劑偏重,如果有生物農藥可以防治小型昆蟲是最好。」

預計2019~2022年間,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將與農業試驗所、各農業改良場合作,除了開發生物資材之外,也探討害物整合管理(IPM)、高風險農藥評估、退場機制、分級管理等策略。蔡至勇也表示,過去要像瞎子摸象般一個一個找尋各機構、學者開發的菌株,但此開發平臺整合所有相關研究計畫,可以協助廠商快速篩選感興趣的菌株,以節省前端找尋時間,不須自行與研發單位逐一聯繫,更能加快流程。

世界農業局勢轉變,各國皆積極投入開發生物農藥,臺灣同樣也不落人後,隨著政策及補助方案的調整,以期提高農民使用生物農藥誘因,而為達到友善環境目標,產官學正積極合作規劃,改善法規、管理、推廣等目前面臨的困境,以健全生物農藥產業體系。

本文轉載自《豐年雜誌》2018年8月號。《豐年雜誌》電子書平台,請參考:udn讀書吧TAAZE 讀冊生活HyReadZinio華藝線上圖書館Ko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