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蒜是容易產銷失衡的敏感作物,未列入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地方特色作物,全國合理種植面積為5,000至5,300公頃,農業部農糧署提醒蒜農,自9月15日至11月15日間向農地所在地農會辦理種植登記,未來大蒜若發生產銷失衡問題,將優先以種植登記有案的農民為輔導對象。
114-115年期大蒜從9月上旬開始種植,考量大蒜生育期間長及各地種植習慣不同,為保障農民權益,農糧署已同意主產區雲林縣等地大蒜轉(契)作期自10月至隔年4月30日止,休耕期自5月1日至8月31日止,但農民須完成大蒜種植登記,才可適用上述轉(契)作期及休耕期;但若配合雲林縣政府已至鄉(鎮)公所申辦大蒜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者,視同已完成大蒜種植登記,便無須再至農會登記。
農糧署副署長陳啟榮表示,大蒜不是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中鼓勵轉(契)作作物,沒有轉作獎勵金,地方農民於轉(契)作期種蒜,休耕期自行選擇種水稻、蔬菜、花生或生產環境維護(休耕),則可搭配相關生產輔導措施,作生產環境維護、種植綠肥者提供每公頃5.5萬元獎勵金。
為有效解決大蒜種植缺工問題,農糧署自111年起與臺南區農業改良場及大蒜產業策略聯盟共同推動大蒜機械化種植工作,補助農民團體購置大蒜播種機34臺,並成立機耕團隊,以協助農民機械播種。有機械種植大蒜需求的農民,可逕電洽大蒜策略聯盟執行秘書廖謀:05-598-9455。
有機械種植大蒜需求的農民,可洽大蒜策略聯盟。(圖片提供/農糧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