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核准首版有機農業促進方案 卓揆指示擴大國營事業栽培、學校使用有機食材

農業部「有機農業促進方案」訂定116年有機農糧(含友善耕作)面積達2萬9,500公頃目標。(圖片提供/農糧署)

《有機農業促進法》108年正式實施,專法明定政府應以發展有機國家為目標,每四年提出有機農業促進方案,推動有機農業,首版方案去年獲行政院同意,訂定116年有機農糧(含友善耕作)面積達2萬9,500公頃、林下經濟經營面積達300公頃、建立有機農業生態系統服務量化指標等9大目標,推動國內有機農業發展。

行政院今(27)日院會由農業部報告「臺灣有機農業推動現況與展望」,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為了確保農業永續經營,維護國民健康及消費者權益,請經濟部協助推動企業ESG結合有機農業、擴大國營事業土地作為有機農業使用;國防部與教育部推動國軍、學校團膳擴大使用有機食材;外交部參與國際雙邊有機同等性協議等,都要持續努力。

我國推動有機農業,截至去年底,通過有機驗證面積2萬304公頃,登錄友善環境耕作面積6,708公頃,合計2萬7,012公頃,已占全國耕地面積3.47%,且較《有機農業促進法》實施前一年、107年底1萬1,568公頃,大幅成長2.33倍。

農業部並依專法輔導縣市政府成立有機農業促進區,至今年2月已有4縣市共8處的有機農業促進區公告成立。我國並已與英國、日本、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美國、印度及巴拉圭等8國完成有機同等性協議簽署,為國產有機農產品開拓國際市場奠定基礎。

農業部擬定首版113至116年四年期「有機農業促進方案」,規劃9大目標,希望推動至116年,有機農糧面積達2萬9,500公頃、有機農產品市場成長6%、有機農產出口年增率達4%,有機水產面積增加40公頃,新增友善畜產40場、有機畜產1場,林下經濟新增4品項、帶動森林經營面積達300公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達3,672公噸,建立水稻、蔬菜、雜糧、茶葉、果樹類等五大類作物有機農業生態系統服務量化指標,以及提升有機農業系統瀏覽量等。

農糧署農業資源組有機農業科科長董蓁表示,臺灣推動2050年淨零排放,農業部要提前2040年達農業淨零,有機農業不用化學肥料,每千公頃有機耕作農地約可減少使用化肥1,800公噸、約612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碳排,每年若增加有機面積1,500公頃,大約就可減少3,672公噸碳排。

而且,有機農業還有維護生態環境及生物多樣性等多元價值,農糧署推動建立我國有機農業生態系統服務的價值評估模型,希望為水稻、蔬菜、雜糧、茶葉、果樹類等五大類作物,建立食物供給層面,生物多樣性等支持層面,氣候、水文等調節層面及文化層面等不同層面關鍵指標,以利於推廣有機農業多元價值,推動有機農業結合企業E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