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眼、荔枝不開花釀「盜蜂」 農業部增訂蜂群損失天災現金救助條件

今年荔枝、龍眼不開花,養蜂產業間接因開花率不佳、缺少蜜源,導致蜂群缺糧受損。(攝影/游昇俯)

今年初氣候異常,冬春之際高溫天數過多,導致荔枝、龍眼不開花,產量減損,包括彰化、臺中、南投、臺南等縣市均公告啟動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但養蜂產業間接因開花率不佳、缺少蜜源,導致蜂群缺糧受損,卻沒有現金救助。農業部日昨預告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增訂蜜源不足導致蜂群受損,可獲現金救助蜂群每群(箱)450元。

國內登錄養蜂蜂農計有1,346戶,總計21萬箱蜂箱,約已占全國實際養蜂人數9成以上,此次修法適用日期回溯今年1月1日,將可彌補今年受損蜂農的損失。

不同於其他作物有固定種植區域,養蜂產業為游牧各地採集花蜜型態,可能因蜜源作物開花率不佳,蜜源不足,導致蜂群因採不到蜜而相互搶蜜、廝殺的「盜蜂」現象,造成蜂群損失。

農業部「現金救助辦法」第6條修正草案增訂因氣候變遷及突發性天災導致主要蜜源作物(龍眼、蜂蜜)開花率不佳,造成蜂群缺糧明顯受損,可以依蜜源作物開花率低於5成的縣市種植面積,總計超過全國總面積70%,即公告全國為蜂群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區域。

農糧署技士彭權翊表示,龍眼、荔枝開花率不佳直接影響龍眼、荔枝產量,未來當龍眼、荔枝遭受天災造成產量減損,啟動現金救助,農業部即可透過專家會議,經轄下農業試驗所、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調查,參酌蜂農意見,判定縣市蜜源作物開花率是否低於5成,估算是否達全臺總面積70%,即可逕行公告全國區域提供養蜂蜂群現金救助。

彭權翊指出,「現金救助辦法」過去即針對養蜂產業「蜂箱」受到颱風、豪雨、淹水等天災,造成「全毀」、「半毀」等損失給予現金救助,109年再納入「蜂群」因颱風、豪雨、寒流等天災蒙受損失給予救助;108年國內曾發生荔枝、龍眼開花不佳導致蜂農蜂群損失,但當時因無現金救助法源,農糧署以資材補助方式補助蜂農養蜂砂糖支出,此次修法等於為因蜜源不足造成蜂群損失建立現金救助法源。

臺南楠西區養蜂產銷班第3班班長蔡勝峰指出,往年採蜜期約從3月底到4月中下旬,今年因花況不佳,採蜜期提早10天左右、4月中即結束,產銷班全體蜂蜜產量只有往年2成;他主要在臺南採蜜,但也曾前往嘉義、臺中、彰化等地觀察,因樹上無花,根本不需要特地載蜂箱過去採蜜。

蔡勝峰肯定農業部修法提供因蜜源不足造成蜂群損失現金救助,他說,若以砂糖餵飼蜜蜂,一個蜂箱一年大約會吃掉一包50公斤砂糖,砂糖50公斤裝每包售價成本就要1,500、1,600元,每箱救助450元雖然不夠彌補,但至少能減少蜂農損失。

滿山遍野的龍眼樹,樹上一朵花也沒有,讓蜂農蔡勝峰望樹興嘆。(圖片提供/蔡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