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認定臺灣限制措施構成貿易壁壘 農業部:維護國內產業利益為最高原則

中國屢次片面暫停我農產品輸銷,臺灣ECFA早收產品今年1至11月僅茶葉、冷凍秋刀魚等少數產品可以零關稅銷中,總金額約2,900萬美元。圖非當事茶葉。(攝影/王志元)

中國商務部今年4月12日啟動對臺貿易壁壘調查,今(15)日提前公布調查結果,認定臺灣對中國貿易限制措施構成貿易壁壘。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表示,中國對我片面進行的貿易壁壘調查及其宣布的調查結果,已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相關機制與規範,也完全不符合事實,我方絕不接受,呼籲中方立即停止政治操作。

經貿辦重申,兩岸同屬WTO會員,相關貿易問題均可依WTO機制與相關規範有效處理。若中方有誠意,雙方隨時可依循WTO機制啟動協商,共同面對解決貿易的爭端。

中國商務部4月12日公告因應其國內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等提交貿易壁壘調查申請書,《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對臺啟動調查;10月9日再公告延長調查期限3個月,在明年我國總統大選前夕1月12日截止,今日提前公告調查結果。

中國商務部今日公告對臺貿易壁壘調查結果。(圖片來源/中國商務部官網截圖)

其調查報告中指出,臺灣對中國貿易限制措施構成貿易壁壘,依臺灣11位編碼貨品號列,禁止中國進口清單涉及農產品計1,077項,主要是水果、蔬菜等受影響;水果部分包括蘋果、葡萄、柑橘、梨等無法進入臺灣市場,喪失潛在出口額約1.7億美元,蔬菜部分包括大蒜、蘑菇、木耳等無法進入臺灣市場,喪失潛在出口額約25億美元。報告並指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長期惠臺讓利,但臺灣卻未實質減少對中國的貿易限制。

農業部表示,國內管制中國進口農產品若要開放進口,須由國內業者提案申請,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即使是開放進口項目,也要符合我國檢疫、食品查驗相關規範才可進口;農業部立場以維護國內產業利益為最高原則,管制中國830項農產品進口,現階段仍不開放。

中國過去幾年屢次片面禁止臺灣農漁產品輸銷,農業部致力協助國內農漁產品外銷,輸中農產品占整體出口總額從107年23.2%,到今年1至11月已降為9.8%,中國已下滑為我國第四大外銷市場,農業部持續輔導國內產業開拓其他高端國際市場。

農業部指出,ECFA早收清單農產品中,中國不符國際慣例、未經科學性對話,已陸續片面暫停臺灣石斑魚、檸檬等輸入,今年1至11月臺灣ECFA早收產品僅冷凍秋刀魚、茶葉、甲魚蛋及少量紅龍果、香蕉可以零關稅銷中,總值金額約2,900萬美元;即使讓中國課徵關稅,關稅成本約4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