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首次抽驗觀光漁港周邊海鮮餐廳生魚片 逾7成不合格

消保處抽驗漁港周邊海鮮餐廳的生魚片,旗后活海產店的鮭魚生魚片生菌數超標7.8倍,限期內已完成改善。(圖片來源/消保處)

行政院消保處抽驗觀光漁港周邊海鮮餐廳的生魚片的乾淨度及新鮮度,18件樣品中竟有14件不合格,生菌數、大腸桿菌群、揮發性鹽基態氮各有不合格情形,消保官王德明指出,現場取樣時發現,處理生魚片砧板、刀具、抹布等用具,都不是很乾淨,生魚片食材本身也是拿進拿出冷藏櫃,新鮮度堪慮。

王德明表示,生魚片的揮發性鹽基態氮超過15mg就是不新鮮,可能是保存不好或是放太久,新鮮度降低後,細菌數量就會激增,食用不新鮮的生魚片視個人身體狀況,可能出現腸胃不適、嘔吐、拉肚子,或是食物中毒等情形,不過,這次抽驗內容無法看出,生魚片不新鮮及生菌數超標的原因是源頭、運輸過程,或是保存環境,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生魚片揮發性鹽基態氮超標名單:漁品軒、新環港、正福伯、陶帝飽、阿東的店、幸福36;生菌數超標的名單:中港好家、旗津海產店、旗后活海產、鴨角活海產、鯨豚海鮮、章魚哥生猛海鮮;大腸桿菌群超標的店家則有:福伯活海鮮、阿東的店、中港好家、鹿港海鮮總匯、旗津海產店、旗后活海產店、鴨角活海產店、鯨豚海鮮。

王德明說,根據食安法,須先限期改善,未改善才可以開罰,初查不合格店家經複驗後,絕大多數已經合格,只有鹿港海鮮總匯的大腸桿菌群經複查仍未改善,將由地方政府裁罰;福伯活海鮮的大腸桿菌數還在複驗中;新環港海鮮餐廳則已不販售生魚片。

生魚片食材種類並非只有單一選擇,消保官抽驗生魚片並不限制魚種,看店家賣什麼生魚片就驗什麼,有些是賣鮭魚,有些賣鮪魚,消保官認為海鮮餐廳應該做好自我管理,政府多稽查才能督促業者改善衛生。

漁業署長張致盛建議消費者,購買生魚片時應注意購買場所的衛生條件,購買前後都要維持適當低溫保存條件,且避免與其他熟食混置,生魚片解凍後盡速吃完,避免魚類因回溫後產生大量組織胺引起過敏,若生魚片已回溫就得煮熟後食用。

消保處抽驗場生魚片的場所為餐廳,餐廳處理生魚片必須注意污染風險,張致盛說,生魚片的沙門氏菌、大腸桿菌、腸炎弧菌等生物性危害風險,多來自交交叉污染,例如手部未確實清洗,或生熟食共用刀具、砧板等情形。

根據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建議,將擬作生食用途的魚肉先放在零下20℃以下冷凍7天,或在零下35℃以下冷凍20小時,便可殺死寄生蟲,良好的水產養殖法亦可減低魚類含有寄生蟲的風險。張致盛表示,一般市售的魚生刺身,均經過低溫或超低溫冷凍處理,日常食用生魚片而感染寄生蟲的風險不高。購買生魚片也有一些標準可參考,販售場所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生產製程符合風險分析與風險管理(HACCP)等維持低溫條件,以及真空包裝的生魚片。

王德明透露,過去未曾針對生魚片做過抽查,這次抽檢18件竟有14件不合格,比例高到出乎意料之外,這次鎖定的是觀光漁港周邊的海鮮餐廳,由於食用生魚片主要是受到日本飲食文化的影響,因此未來有機會也將規畫到日式料理餐廳抽驗生魚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