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總編輯——主管機關改隸農委會,30年農保更接地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農民健康保險專案辦公室 簡任技正兼執行秘書 王東良 國立臺北大學財政學系碩士。曾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農民福利科科長,現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農民健康保險專案辦公室執行秘書。

口述/王東良 採訪.整理/劉芝君 攝影/李文揚

臺灣社會保險制度按職業別分立,換句話說,個人屬於什麼行業類別,就參加哪種保險,像勞工就參加勞工保險、公務員就隸屬公教人員保險、軍人納入軍人保險,農民就參與農民健康保險,若沒有職業就參加國民年金。

農保在1989年七月一日立法開辦,開辦時給付項目包括生育給付、醫療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巔峰時期,農保人數曾高達180萬人,但隨社會變遷、務農人數逐步遞減以及制度的調整,截至目前參與農保人數合計約109萬。

臺灣社會保險制度按職業別分立,換句話說,個人屬於什麼行業類別,就參加哪種保險,像勞工就參加勞工保險、公務員就隸屬公教人員保險、軍人納入軍人保險,農民就參與農民健康保險,若沒有職業就參加國民年金。農保在1989年七月一日立法開辦,開辦時給付項目包括生育給付、醫療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巔峰時期,農保人數曾高達180萬人,但隨社會變遷、務農人數逐步遞減以及制度的調整,截至目前參與農保人數合計約109萬。

隨後全民健康保險在1995年三月一日開辦,農保的醫療給付項目始而整併到全民健保來辦理,自此,農保給付項目,就僅有生育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三項,保費一個月78元。由於我國農保沒有老年給付,因此政府在1995年五月31日制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每月發放老農津貼來照顧農民老年生活。

2007年八月八日《國民年金法》制定,原預計將農保納入國民年金保險範疇,並在2008年十月一日施行,不過當時沒成功,原施行日前夕立法院又進行修法,將農保和國民年金脫鉤。2013年一月30日,農保再度修正,凡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得再參加農保,例如勞工於2013年二月一日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就不可再參與農保,避免重複享有社會保險資源的現象。

再來是《農民健康保險條例》2015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第5條,將農保資格與農會會員資格脫鉤,早期規定農會會員一定要參與農保,但後來認定「農會是一個人民團體」,「農保是一個社會保險」,兩者本質相異,因此簡單來說,以後就算是農會會員要參加農保,就是要有在實際耕作的事實,而參加農保所需的規定和審查程序與非會員都是同一套標準。農保是多數農民福利制度的基礎,2018年十月一日,農保中央主管機關由內政部改隸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事權統一後,更能觀察到30年歷史的農保制度緊密和農業政策結合,為農業良性發展形塑更大優勢。

更多文章請見《豐年雜誌》2019年12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