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傳遠洋漁船疑似不當對待印籍漁工 漁業署啟動調查

對於疑似有不當對待的事證,漁業署表示,會積極調查,也希望與印尼方共同改善印尼籍境外聘僱漁工的勞動狀況。(圖片提供/綠色和平)

綠色和平組織日前公布「海上奴役」調查報告內容,指出3艘臺灣遠洋漁船有苛扣薪資、扣押護照等不當對待,其中遭指控的福滿88號船主對此大表不滿,也透過臺灣鮪繩釣協會澄清並無此事。綠色和平表示,相關事證已提交給印尼政府調查,靜待調查結果。至於疑似有不當對待的臺灣漁船,漁業署回應,只要收到事證就會啟動調查,絕不會輕放。

根據綠色和平東南亞辦公室發布的「海上奴役」調查報告(Seabound: The Journey to Modern Slavery on the High Seas),內容是34名印尼籍漁工投訴13艘遠洋漁船船公司涉嫌苛扣薪資、肢體暴力、超時工作等不當對待,其中包含3艘臺灣遠洋漁船「連億興12號」、「福滿88號」及「新展鑫」。

3艘漁船主在報告發表前已向綠色和平否認壓榨指控,福滿88號船主近日更從國外港口傳訪問船員影片、透過臺灣鮪繩釣協會自清。漁業署表示,只要收到相關事證就會啟動調查,包含要求船主提供薪資匯款證明、相關從業人員訪談等,絕對不會輕放。綠色和平海洋專案負責人蔡佩芸要求漁業署趕快了解是否違反「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並且盡快公開調查結果。

根據漁業署資料,截至6月30日,國內境外聘雇船員主要來源國是印尼,有12991人,其次是菲律賓、越南等。漁業署遠洋漁業組副組長王茂城表示,過去漁業署即多次透過勞動部勞資協議平臺接洽印尼政府,希望印尼當局能建立妥善的漁工管理機制,包含身體健康資料、技術基礎、合法仲介名單等,但遲遲收不到回音,導致遇到印尼籍漁工有狀況,資料都不齊全。他接著表示,若印尼方制度完善,「我們願意提供更好的薪資來聘雇。」至於現行漁工管理辦法缺漏之處,會再滾動檢討改善。

國內漁船的外籍漁工聘僱方式分為2種,一是由勞動部管轄、適用勞基法規範的「境內聘雇」管道,另外則是由經營者透過主管核准的仲介機構引入的「境外聘雇」,主管機關是漁業署。而經常為人權團體詬病的是境外聘僱管道,因部分不良仲介會扣押船員護照,甚至是抽取高額仲介費,影響漁工的人身安全與工作權利,因此就有人權團體呼籲政府應要廢除境外聘雇,全數納入勞動部管轄。不過,漁業署日前已表示,目前要廢除有難度,會持續朝國際漁業工作公約《ILO 188號公約》國內法化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