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公開張善政研究計畫全文比對結果 5篇重複逾40%、1篇逾27%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說明「農業電子化發展策略分析與規劃」研究報告疑義比對情形。(攝影/游昇俯)

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任職宏碁公司時主持農委會96至98年研究計畫「農業電子化發展策略分析與規劃」爆出抄襲爭議,農委會今(16)日下午對外說明,經以比對工具iThenticate®檢視三年研究成果,發現所有21篇子報告與學術期刊、網頁資料及博碩士論文資料庫,有程度不同重複情形,其中6篇有高度重複,包括5篇重複40%以上、1篇重複超過27%。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表示,現階段農委會是針對研究報告內容比對重複程度作呈現,未判斷是否為「抄襲」,農委會今日上午已正式以「雙掛號」行文宏碁公司與張善政,請就疑義事項在9月30日前提供書面說明,後續將由農委會內部彙整研判是否侵權,並組成專案會議進行複審,才會確認最終結果與處置作為。

張善政競選辦公室發言人何元楷表示,辦公室尚未收到農委會正式書面說明,待收到後會更清楚農委會的主張,「無論如何,我們坦蕩、坦然,針對農委會的主張,(張善政)會以前計畫主持人的角度,配合必要的釐清與說明」。

何元楷指出,張善政早已離開宏碁十多年,相關完整資料僅農委會手中有,不過他仍會盡可能就自己手邊的有限資料協助說明。宏碁公司表示,在收到公文後,宏碁將進行內部研議,並回覆農委會。

陳駿季指出,農委會科技計畫的研究報告,須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暨所屬機關科技計畫研提與管理作業規範」,以科技或學術期刊論文方式撰寫;若是以自己語法、邏輯寫出他人研究成果須註明出處,直接引用他人所寫文字,也要敘明「誰說的」,用引號引用,標註引述來源。

農委會先根據近來媒體報導及外界所提出幾個疑義部分,找出原始參考文獻,透過人工比對,統整出97年子報告有19項疑義、98年報告有4項,總計23項疑義均未標註引述來源,引述內容有的有列對應參考文獻、有的未列,確實有未列參考文獻或參考文獻標示不明等樣態。

農委會並採用國衛院、國教院、臺灣大學及大部分醫學中心使用的比對工具iThenticate®進行全文比對,將三年研究報告與系統資料庫的學術期刊、網頁資料及博碩士論文進行比對,並排除宏碁公司協助農委會發行的電子報、可能呈現研究成果的內容,以及8月30日後爆發此爭議案的相關媒體報導,避免資料重複;比對結果21篇子報告均有程度不同重複情形,且多數未引述註明資料來源,其中6篇高度重複。

陳駿季說,重複度高低會依所設定比對條件而不同,若設定連續千字相同才叫重複,會出現重複的機會就很低,但若設定連續3字相同即是重複,依中文語文習慣,重複的機率就很高;因此農委會用嚴謹態度、設定連續40個英文字詞或50個中文字,大約兩行半文字相同為重複;比對後有5篇重複40%以上、1篇超過27%。

農委會將「農業電子化發展策略分析與規劃」研究成果進行全文比對,有6篇子報告內容與其他資料來源高度重複。圖示報告內容不同顏色代表與不同資料來源重複情形。(圖片提供/農委會)

陳駿季指出,引用他人文字,引用是一件事,引用是否達到「侵權」程度,現階段並未處理,農委會先將比對資訊提供宏碁說明,待其回覆彙整研判有侵權之虞,農委會才會組織專案會議,邀請外部專家占一半以上進行複審,確認是否侵權,結果確認後才會依照合約內容進行相關處置。

另外,張善政日前稱因與農委會有終身保密條款為由,無法對外說明研究計畫細節,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日上午出席「第6屆百大青農標竿表揚典禮」時指出,針對這個個案,96年、97年成果已經在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上網公開,已經沒有保密;兩三周前,農委會也已重新檢視98年研究成果,認為保密的理由已經不見,所以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提供給各黨團及立法委員,因此對此三年研究成果報告,農委會認為「已經沒有所謂保密的理由存在」;在沒有保密的要求下,契約乙方(宏碁)要針對研究成果做任何說明,農委會都會尊重。

陳駿季指出,契約第10條第1項雖然載明:「計畫主持人及參與計劃工作人員均應嚴守契約應保密事項,未經甲方(農委會)同意,乙方不得將契約內容、執行情形及研發成果公開或洩漏於本契約關係人以外之人員」,相關成果是否公開主動權在乙方,若它想公開,也只要行文農委會詢問即可,但乙方至今並未來文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