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民子女助學金10月17日截止受理申請 每學期最高1.3萬元

111學年度第1學期農漁民子女助學金16日起受理申請。(圖片提供/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了,本學期農漁民子女助學金明(16)日起受理申請,農漁民家庭年收入在114萬元以下,有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大專校院的農漁民朋友,可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漁)會申請,助學金最高每學期1.3萬元。申請期間一個月,因申請日最後一天為例假日,順延至10月17日截止。

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人必須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的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的漁民;學生的父母110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元;學生就讀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且未領取政府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者,可以提出申請。

助學金每學期發放金額,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每名4,000元,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每名6,500元;公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學生每名6,500元,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學生每名13,000元。

有關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的申請規定可詳閱「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連同相關申請表件已經登載農委會官方網站(https://www.coa.gov.tw),可點選:「線上申辦」→「農民福利與救補助」下載。有申辦相關疑問,也可從官網點選「便民服務」→「常見問答集(FAQ)」→「歡迎申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查詢,或就近洽詢當地基層農(漁)會,撥打農委會農業諮詢專線:(02)449-9595詢問。

農委會輔導處表示,政府為協助學生就學,各部會或地方主管機關針對特定族群提供多種助學措施,基於不重複分配有限的社會福利資源原則,農漁民若符合其他部會免學費或助學措施,僅可擇一請領。例如教育部即有推動高級中等學校一定條件免學費措施,若申請人選擇教育部的免繳學費措施,則不得領取農漁民子女助學金。